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夏土征补公告[2024]3-1号)
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江夏区金口街淮山村、旭光村、后湖村、洞山村、胡岭村、三湖村,郑店街劳四村、廖桥村、关山村,纸坊街胜利村、林港村, (略) 江夏区人民政府纸坊街道办事处的集体土地65.4282公顷(其中, (略) 江夏区金口街淮山村2.8190公顷、旭光村4.3103公顷、后湖村2.6706公顷、洞山村12.2129公顷、胡岭村4.8510公顷、三湖村6.2109公顷;郑店街劳四村8.0475公顷、廖桥村12.4258公顷、关山村2.3243公顷;纸坊街胜利村7.4945公顷、林港村1.1001公顷;纸坊街道办事处0.9613公顷),并于2023年11月27日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夏土告字[2023]4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65.4282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江夏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金口街道办事处联系人:王士峰、周琪;联系电话:*、*;
郑店街道办事处联系人:胡熙震、张本志;联系电话:*、*;
纸坊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陈裕斌、李永军;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附: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附图
2024年2月5日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江夏区金口街淮山村、旭光村、后湖村、洞山村、胡岭村、三湖村,郑店街劳四村、廖桥村、关山村,纸坊街胜利村、林港村, (略) 江夏区人民政府纸坊街道办事处的集体土地65.4282公顷,并于2023年11月27日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夏土告字[2023]4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其中65.4282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江夏区金口街淮山村、旭光村、后湖村、洞山村、胡岭村、三湖村,郑店街劳四村、廖桥村、关山村,纸坊街胜利村、林港村, (略) 江夏区人民政府纸坊街道办事处(详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江夏区与武汉中心城区特别是武汉新区更加顺畅地衔接,同时也服务于项目沿线各产业园区,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符合江夏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符合城乡规划。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
三、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65.4282公顷。
四、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 (略)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区域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88.5万元/公顷,征地补偿费为5790.3957万元。
五、关于拟征收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按照《 (略)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317号)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夏区交通骨干路网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还建方式安置。其中金口街淮山村、旭光村、洞山村、胡岭村被征地农民房屋拆迁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安置;郑店街廖桥村被征地农民房屋拆迁采取还建方式安置,还建地 (略) 江夏区郑店红旗二期项目,计划建设28栋住宅楼及附属配套建筑。计划2024年12月开工,2027年12月完工。
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经江夏区人民政府组织调查、拟征地集体经济组织鉴证,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已调查,结果以《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为准,补偿金额依签订协议确定。
七、农业人口的具体安置途径
根据江夏区金口街淮山村、旭光村、后湖村、洞山村、胡岭村、三湖村,郑店街劳四村、廖桥村、关山村,纸坊街胜利村、林港村, (略) 江夏区人民政府纸坊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安置农业人口1938人,具体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社会保险安置等多种方式。
八、其他有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按下列规定执行:
1、《省人民政府关于 (略)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
2、《市人民政府关 (略)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武政规〔2022〕3号)
3、《 (略)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317号)
4、《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
5、《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夏区交通骨干路网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2024年2月5日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夏土征补公告[2024]3-1号)
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江夏区金口街淮山村、旭光村、后湖村、洞山村、胡岭村、三湖村,郑店街劳四村、廖桥村、关山村,纸坊街胜利村、林港村, (略) 江夏区人民政府纸坊街道办事处的集体土地65.4282公顷(其中, (略) 江夏区金口街淮山村2.8190公顷、旭光村4.3103公顷、后湖村2.6706公顷、洞山村12.2129公顷、胡岭村4.8510公顷、三湖村6.2109公顷;郑店街劳四村8.0475公顷、廖桥村12.4258公顷、关山村2.3243公顷;纸坊街胜利村7.4945公顷、林港村1.1001公顷;纸坊街道办事处0.9613公顷),并于2023年11月27日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夏土告字[2023]4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65.4282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江夏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金口街道办事处联系人:王士峰、周琪;联系电话:*、*;
郑店街道办事处联系人:胡熙震、张本志;联系电话:*、*;
纸坊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陈裕斌、李永军;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附: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附图
2024年2月5日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江夏区金口街淮山村、旭光村、后湖村、洞山村、胡岭村、三湖村,郑店街劳四村、廖桥村、关山村,纸坊街胜利村、林港村, (略) 江夏区人民政府纸坊街道办事处的集体土地65.4282公顷,并于2023年11月27日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夏土告字[2023]4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其中65.4282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江夏区金口街淮山村、旭光村、后湖村、洞山村、胡岭村、三湖村,郑店街劳四村、廖桥村、关山村,纸坊街胜利村、林港村, (略) 江夏区人民政府纸坊街道办事处(详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江夏区与武汉中心城区特别是武汉新区更加顺畅地衔接,同时也服务于项目沿线各产业园区,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符合江夏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符合城乡规划。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
三、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65.4282公顷。
四、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 (略)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区域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88.5万元/公顷,征地补偿费为5790.3957万元。
五、关于拟征收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按照《 (略)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317号)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夏区交通骨干路网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还建方式安置。其中金口街淮山村、旭光村、洞山村、胡岭村被征地农民房屋拆迁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安置;郑店街廖桥村被征地农民房屋拆迁采取还建方式安置,还建地 (略) 江夏区郑店红旗二期项目,计划建设28栋住宅楼及附属配套建筑。计划2024年12月开工,2027年12月完工。
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经江夏区人民政府组织调查、拟征地集体经济组织鉴证,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已调查,结果以《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为准,补偿金额依签订协议确定。
七、农业人口的具体安置途径
根据江夏区金口街淮山村、旭光村、后湖村、洞山村、胡岭村、三湖村,郑店街劳四村、廖桥村、关山村,纸坊街胜利村、林港村, (略) 江夏区人民政府纸坊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安置农业人口1938人,具体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社会保险安置等多种方式。
八、其他有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按下列规定执行:
1、《省人民政府关于 (略)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
2、《市人民政府关 (略)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武政规〔2022〕3号)
3、《 (略)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317号)
4、《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
5、《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夏区交通骨干路网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2024年2月5日
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江夏区金口街淮山村、旭光村、后湖村、洞山村、胡岭村、三湖村,郑店街劳四村、廖桥村、关山村,纸坊街胜利村、林港村, (略) 江夏区人民政府纸坊街道办事处的集体土地65.4282公顷(其中, (略) 江夏区金口街淮山村2.8190公顷、旭光村4.3103公顷、后湖村2.6706公顷、洞山村12.2129公顷、胡岭村4.8510公顷、三湖村6.2109公顷;郑店街劳四村8.0475公顷、廖桥村12.4258公顷、关山村2.3243公顷;纸坊街胜利村7.4945公顷、林港村1.1001公顷;纸坊街道办事处0.9613公顷),并于2023年11月27日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夏土告字[2023]4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65.4282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江夏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金口街道办事处联系人:王士峰、周琪;联系电话:*、*;
郑店街道办事处联系人:胡熙震、张本志;联系电话:*、*;
纸坊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陈裕斌、李永军;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附: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附图
2024年2月5日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江夏区金口街淮山村、旭光村、后湖村、洞山村、胡岭村、三湖村,郑店街劳四村、廖桥村、关山村,纸坊街胜利村、林港村, (略) 江夏区人民政府纸坊街道办事处的集体土地65.4282公顷,并于2023年11月27日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夏土告字[2023]4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其中65.4282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江夏区金口街淮山村、旭光村、后湖村、洞山村、胡岭村、三湖村,郑店街劳四村、廖桥村、关山村,纸坊街胜利村、林港村, (略) 江夏区人民政府纸坊街道办事处(详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江夏区与武汉中心城区特别是武汉新区更加顺畅地衔接,同时也服务于项目沿线各产业园区,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符合江夏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符合城乡规划。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
三、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65.4282公顷。
四、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 (略)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区域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88.5万元/公顷,征地补偿费为5790.3957万元。
五、关于拟征收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按照《 (略)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317号)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夏区交通骨干路网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还建方式安置。其中金口街淮山村、旭光村、洞山村、胡岭村被征地农民房屋拆迁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安置;郑店街廖桥村被征地农民房屋拆迁采取还建方式安置,还建地 (略) 江夏区郑店红旗二期项目,计划建设28栋住宅楼及附属配套建筑。计划2024年12月开工,2027年12月完工。
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经江夏区人民政府组织调查、拟征地集体经济组织鉴证,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已调查,结果以《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为准,补偿金额依签订协议确定。
七、农业人口的具体安置途径
根据江夏区金口街淮山村、旭光村、后湖村、洞山村、胡岭村、三湖村,郑店街劳四村、廖桥村、关山村,纸坊街胜利村、林港村, (略) 江夏区人民政府纸坊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安置农业人口1938人,具体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社会保险安置等多种方式。
八、其他有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按下列规定执行:
1、《省人民政府关于 (略)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
2、《市人民政府关 (略)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武政规〔2022〕3号)
3、《 (略)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317号)
4、《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
5、《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夏区交通骨干路网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