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盘锦日报》新闻专版及专栏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新闻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12日 14:14 |
预算金额 | ¥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大洼区直方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女士* | ||
附件: | |||
附件1 | 专家论证.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公安局
项目名称:《盘锦日报》新闻专版及专栏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盘锦日报》新闻专版及专栏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次 (略) 公安局助力推出更多展现盘锦公安时代风貌、具有盘锦公安时代印记的精品力作,更好地发好公安声音、讲好警察故事,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汇聚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的最强合力, (略) 各项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舆论环境。 (略) 融媒体发展中心(盘锦日报社) 作为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的供应商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由盘锦地区最具权威性影响力,兼有广泛性和深 (略) 融媒体发展中心 ( 盘锦日报社) 负责专版刊发。 (略) 采购厅采购处《关 (略) 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章第 9条情形,“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只能从特定供应商购买,如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课题研究、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和后期宣传、广告发布等,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融媒体发展中心(盘锦日报社、盘锦广播电视台)
地址: (略) 府大街七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7月12日 至 2023年07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 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大洼区直方街
联系方式:黄先生*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无
联系地址:无
联系电话:无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方式:李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