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 (略) 环境影响后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资 (略) 委托四川省国环 (略) 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特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该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意见。
资 (略) 始建于1908年,医院设门诊、急诊中心、核医学科、输血科、内镜检查中心、医学检验中心、影像大楼、体检中心、肿瘤科、介入治疗中心、胸心外科、神经外科、烧伤整形科等科室。设有床位1100床,年接诊量*人次。
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800m3/d)处理后排至资中县污水处理厂。锅炉废气引至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噪声通过减震、隔声等措施控制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医疗废物送资质单位处置,实现合理处置。
您若需进一步了解该建设项目有关的环境问题,以及对与项目有关的环保方面有意见或建议的,欢迎来电或来函联系。
环评公示内容表
建设单位:资 (略)
环评单位:四川省国环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