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江苏建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年产400台塔式起重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 ||
索引号 | */2022-00576 | 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文件下载 | |||
时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江苏 (略) 年产400台塔式起重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7-*; Email:*@*26.com; 通讯地址: (略) 便民方舟环保局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和编制人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400台塔式起重机技改项目 | (略) 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南丰路1号 | 江苏 (略) | 1、编制单位:宿迁 (略) 2、编制主持人:渠宝岩 | 江苏 (略) 年产400台塔式起重机技改项目 |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项目建设 (略) 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南丰路,原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300台塔式起重机、20台施工升降机,现将原工艺基础上新增喷漆工艺,同时新增喷漆工件将全厂生产规模变为年产400台塔式起重机。 | 1、废气:本项目焊接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由滤芯脉冲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入原排气筒(H1、H2、H3)进行排放,抛丸产生的颗粒物经负压收集后通过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入H4排气筒排放,喷塑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脉冲粉末回收装置处理后通入H5排气筒进行排放,烘干整体工段产生的颗粒物、VOCs、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过二级活性炭进行处理后通入排气筒H6排放,喷漆、清洗工序产生的VOCs与喷漆产生的颗粒物经负压收集,收集后,均由一套干式过滤纸箱+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H7有组织排放。本项目排放的颗粒物、VOCs可达《表面装涂(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中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江苏)(DB32/3728—2020)表1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项目无组织为未收集的颗粒物、VOCs、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气在车间进行无组织排放,厂界VOCs、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2021)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VOCs满足《表面装涂(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3中排放限值,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江苏)(DB32/3728-2020)表1中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故不增加员工生活污水。但由于清洗枪头需用水产生清洗废水,清洗废水量较小直接作为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3、噪声:本项目为技改项目,项目营运期及施工期存在噪声污染,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沉渣、下脚料、废气处理设施中的废活性炭、废水性漆桶、废干式过滤纸箱、清洗废水。其中粉尘尘渣、下脚料、废干式过滤纸箱由企业收集后通过外售处理;废水性漆桶由厂界回收;废活性炭、清洗废水属于危险废物,通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