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120新津涞线(郎洼村—河北青县界)养护工程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以《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S120新津涞线(郎洼村—河北青县界)养护工程立项的批复》【2023】24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以《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S120新津涞线(郎洼村—河北青县界)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津交发【2024】69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代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养护工程范围位于静海区贾口洼蓄滞洪区内,路段为郎洼村(K61+684)至河北青县界(K64+344),长2.66公里,现状 (略) 。维持原横断面布置,横断面布置为1—1.5米(土路肩)+9米(路面)+1—1.5米(土路肩),路基全宽11—12米。本次 (略) 段实施结构性修复养护。
本 (略) 横断面、桥涵等维持原设计标准,主要维修 (略) 基路面、桥涵、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等。
(一) (略) 面工程
全断面就地铺筑20厘米全深式泡沫沥青冷再生后,施做6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平均长高12厘米。
(略) 肩采用水泥混凝土硬化处理。对K62+490-K62+ (略) 基 (略) 段,路基进行加固处理。
(二)桥涵工程
沿线桥梁2座,分别为子牙耳河桥和小河引渠桥,技术状况评定均为二类。对桥梁的裂缝、混凝土破损等病害实施维修,对子牙耳河桥支座脱空的支座进行补垫处理,对子牙耳河桥的病害处及小河引渠桥主梁外表面涂刷防腐涂料,铣刨重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表面层。
(三)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
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GB 5768—2022)重新施划交通标线,补充完善交通标志。按照交通安全相关规范,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 (略) 侧护栏,增设道口标柱及轮廓标等。
2.2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即:2024年8月15日~2025年2月11日)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 (略) 等级: (略) ,含1座中桥(子牙耳河桥)、1座小桥(小河引渠桥)。主要维修 (略) 基路面、桥涵、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 (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养护资质证书,类别级别 (略) 养护工程二类(*级)资质(在有效期内);2、各省、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养护资质证书,序列等 (略) 基路面养护*级及以上、桥梁养护*级及以上、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在有效期内);3、京冀企业资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京冀企业资 (略) 直接生效和可直接认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执行,类别级别要求同第1条,近五年内(工程交工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二级 (略) 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 (略) (http://**)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7 月8日至2024 年7月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2 时00分,下午13 时00 分至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法人营业执照[若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位介绍信、*@*26.com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及图纸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 (略) (略) (略) (略) ( (略) 南 (略) 18号)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图纸。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 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采用现金或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 名: (略) (略) (略) ;
开户行:建行天津和平支行;
账 号:**;
采用电汇形式投标单位须从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项目名称。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7 月31 日9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 时00 分至9 时30 分将投标文件 (略) 政务服务中心第四开标室( (略) 河 (略) 79号, (略) 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略) (http://**)、 (略) 交通运输 (略) (http://**)上发布。
提示: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整合建立统 (略) 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 (略) (略) 进行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 (略) (略) 》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略) (略) |
地 址: | (略) 河 (略) 218号 | 地 址: | (略) 南 (略) 18号 |
邮政编码: | * | 邮政编码: | * |
联 系 人: | 孙红枫 | 联 系 人: | 余力恒 |
电 话: | 022-* | 电 话: | 022-* |
传 真: | 022-* | 传 真: | 022-*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26.com |
网 址: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建行天津和平支行 |
账 号: | / | 账 号: | ** |
2024 年7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