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12 文章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万宁槟榔城海怪咖啡厂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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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内政务服务大厅交通环保审批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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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槟榔城海怪咖啡厂项目 | |
海怪咖啡(海南)有限公司" | |
(略) 后安镇万宁槟榔城产业园区内 | |
海南 (略) |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生产厂房、1栋保鲜库房、1栋综合楼、1栋设备房以及配套室内外给排水、电力、电气、消防 (略) 、绿化等工程。 | |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于 (略) 后安镇槟榔产业园内,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环保政策,选址合理。项目在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环保对策、措施,并保证有关环保装置的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其环境影响可得到减缓,因此,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
本项目为农副食品加工,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中“一、农林牧渔业”的第8条:农林牧鱼产品储运、保险、加工与综合利用,为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不属于耗水量大、污染严重的项目;本项目项目烘焙过程使用天然气。因此本项目与《万宁槟榔生产休闲体验融合发展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规划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相符的。 | |
根据 (略) “三区三线”叠图可知(见附图4),项目选址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因此,项目 (略) “三区三线”相符。根据 (略) 环境管控单元关系图(见附图5),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位于万宁槟榔城内,可推进农副产品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提升资源利用效率,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将严格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因此本项目与《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方案》是符合的。 | |
无 | |
项目污水纳入万宁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由万宁污水处理厂统一分配。因此本项目不单独申请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琼府办[2021]36 号),结合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确定氮氧化物为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407t/a。 | |
厂内绿化种植 | |
项目所在区域个污染物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 |
①建立定时、定期巡查制度、火险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②对危废间进行各种日常的、定期的、专业的防火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落实到人、限期落实整改。严格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③在危废间外设立警告牌(严禁烟火)和可燃气报警装置。④危废暂存区域按消防要求布置消防设施,主要包括消防沙、灭火器、吸油毡布等。 ⑤定期检查危险物质储存桶或罐,防止桶/罐老化、陈旧或破损而导致泄漏。 |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