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及《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 94号)的相关规定, (略) (略) 年总产花岗岩石板材9.#平方米、线条#平方米、雕刻件#平方米项目已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 (略) 向公众公示修改后环评全本信息内容:
一、环境影响报告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表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
详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前往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表。
建设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石井镇滨海石材加 (略) (后 (略) )
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勇强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对象主要为项目周边村庄的单位团体与个人,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详见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