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大规模设备更新决策部署,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助力交通运输行业优化运力结构、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拆除工作要求, (略) 船舶修造企业实际状况, (略) 船舶拆除企 (略) 公告如下:
(略) 船舶修造企业资质、拆除能力、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地理位置等条件,本 (略) 、便于监管、减少运输成本的原则,我局拟在承担过内河船型标准化老旧船舶、单壳化学船、单壳油船拆 (略) 船舶修造企业中选择部分企业作为本次大规模设备更新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拆除的定点企业,其中,(略)蜀镇1家、宜兴经 (略) 1家、和桥镇1家、徐舍镇1家。
请有意向参与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拆除工作的船舶修造企业向属地行政审批机关申请立项,并在取得环评报告书和排污许可证等合法经营手 (略) 提出参与船舶拆除的申请。
特此公告。
(略) (略)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