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 (略) 计量测试研究所2023年度(第2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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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购专用设备 | 采购内容:一套对电动汽车交直流充电桩实施检定与测试的一体化、移动式智能检测装置 主要功能或目标:主要对本区域现场完成安装的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和直流充电桩实施检定测试。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充电安全、计量准确直接关系到广大电动汽车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42号)规定电动汽车交直流充电桩从2023年1月1日起实行强制检定,2023年1月1日后新投入使用的电动汽车充电桩须经强制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购买此套装置 (略) 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强制检定工作顺利开展,为民生计量,稳定维护贸易秩序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需满足的要求:1.检测装置:需集成非车载充电机控制导引测试装置模块、交流充电桩控制导引测试装置模块、功率分析模块、交直流充电桩电参数测量装置模块、示波器模块、交直流负载模块、特种专业技术作业车于一体,通过专业数据接口实现对交、直流充电桩的计量准确度的检定。各类模块可组装拆卸,便于维护和送检溯源。2.检测装置:需具备现场的全功能检测能力,满足JJG1148/1149-2022计量检定、GB/T34657.1互操作性检测、GB/T34658充电桩检测相关项目以及NB/T10901-2021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现场检验技术规范。3.检测装置:需具备“非侵入式”检测模式,即只需进行插枪,通过智能软件操作即可完成检定测试项目。装置设备需内置wifi热点,可使用带wifi功能的远程终端进行远程操控,例如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提高现场测试效率。4.特种专业技术作业车:车辆为此套智能检测装置集成载体,具备电源传输介质,覆盖标准负载功率250kW及以下的所有充电桩的检测工作。车辆必须是发改委或工信部公告发布的车辆企业生产的公告内产品,符合蓝牌C照要求,能够在本地上牌。至少提供三个符合交通运输要求的坐位,便于检测人员乘坐,同时为兼顾现场保障能力,车内要需要有一定冗余空间,便于装载其他仪器设备物资。为便于开展检测工作,高度不超过2米,能轻松出入限高的地下车库。 | 40.* | 2023年07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计量测试研究所
2023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