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亭中心幼儿园联合园区新建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存在污染风险的土壤,需进行修复并达到相应用地类型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利用。因此绍兴兰亭 (略) 委托浙江 (略) 对兰亭中心幼儿园联合园区新建工程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现将其调查报告情况以及相关材料进行公示。
一、公众查阅报告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 (略) 站查阅兰亭中心幼儿园联合园区新建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二、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以向项目单位或编制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调查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如下:
(1)项目单位:绍兴兰亭 (略)
地址: (略) 柯桥区兰亭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2)报告编制单位:浙江 (略)
地址: (略) 越城区斗门 (略) 25号节能环保科创中心1幢501-2室
联系人:骆先生
电话:*
链接:http://**
提取码:36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