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潮阳供水配套工程—第四水厂及原水管道配套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集公示
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我司委托广东 (略) 承担“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潮阳供水配套工程—第四水厂及原水管道配套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做此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司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潮 (略)
通讯地址: (略) 潮阳区棉北北门外望头岭
联系方式:*(张先生)
电子邮箱:*@*63.com
(二)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 (略)
地址: (略) 龙湖区黄山路65号诚融大厦九楼之六单元
联系方式:0754-*(林工)
邮箱:*@*63.com
(三)项目概况:
(略) 潮 (略) (略) 潮阳区棉北街道、河溪镇建设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潮阳供水配套工程—第四水厂及原水管道配套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1)在引韩加压泵站预留场地新建第四水厂(9.8万m3/d);2)新敷设河溪水库至第四水厂原水管道约5.7km,原水管道设计流量为1.28m3/s,管材采用DN1200球墨铸铁管,过路、穿越河道、铺设条件复杂处及顶管处采用钢管。
施工期和运营过程中主要的环境污染因素有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本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将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采取必要的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噪声、废气、废水达标排放,妥善处置固体废物,以最大限度降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并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略) 潮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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