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行审发〔2024〕52号
招安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安塞区招安镇龙石头村设施蔬菜农业发展项目立项的请示》(招政函〔2024〕1号)已收悉。为进一步促进招安镇设施农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夯实农民增收基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安塞区招安镇龙石头村设施蔬菜农业发展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址
(略) 安塞区招安镇龙石头村杨圪堵村组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规划土地整理22.6亩,新建8米跨度弓棚1020米, (略) 670米,砖砌排水沟375米,铺设排水管640米,并配套取水浮船1座,安装水泵1台、50立方米玻璃钢储水罐1个、输配水管1210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经审定,项目概算总投资150.*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
请严格按照批复规模、内容和标准开展下阶段工作,加强全过程投资控制,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资金,确保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复的概算范围内。
项目代码:2401-*-04-05-*
(略) 安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4月2日
抄 送:区财政局、经发局、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