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洪雅县拟进行柳新渠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要求, (略) 洪雅县柳新渠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洪雅县柳新渠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洪雅县柳新渠服务站
建设地点:涉及柳江镇(已合并花溪镇)、东岳镇及槽渔滩镇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针对柳新渠灌区现状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相应的整治,主要建设内容为:
设计整治渠道总长18.827km,其中:总干渠整治长度15.398km (明渠8.74km,暗渠3.69km,明渠暗渠改建为箱涵0.57km,隧洞2.28km,渡槽0.11km),二支渠整治长度0.660km,整治柏林排洪渠长度2.669km、范咀排洪渠0.1km。新建、整治及改造水闸38座,新建人行桥33座,新建穿路涵管1处,重建山溪渡槽1座,新建下渠梯步20处,新建巡渠管护道路13.96km,防洪抢险道路2.17km,安装安全护栏5.20km,安全警示标志标牌70处,新建水位标尺40处,重建管理房1座,配套建设灌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和管理平台等。一体化闸门14套,一体化水位计14套,增设水位标尺40处,更换沿渠安全警示标牌70处,巡渠道路(1.5m宽)硬化长10km,防洪抢险管理道路硬化长2.17km。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噪声、施工废气、施工废水、固废等方面;运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废气、噪声、污水、固废、环境风险等方面。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拟采取的污染措施及防治对策
本项目预计施工期约24个月,工程建设分为四期,即工程筹建期,工程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和完建期。本工程总工期不包括工程筹建期,共计历时23个月。准备工程安排在第一年6月,历时1个月,施工准备需完成以下工作:1)完成公路的改扩建及临时施工道路的增建,确保“四通一平”;2)风、水、电系统及混凝土拌和系统的形成;3)施工工厂设施及其它临时工程的形成;4)场地得到平整,房屋建筑得以建成。按工程分区进行施工,对工程量较大,施工期较长的建筑物,应优先安排提前施工。工程主体各施工段根据灌溉等需求灵活安排。工程完建期安排1个月,即第三年4月份,历时1个月,主要完成水土保持及主体工程的验收等,并进行工程收尾工作及队*的撤场等。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产污为:废水(主要为污染因子为SS)、废气(主要为扬尘)、固废(建筑垃圾、弃土)和噪声(施工场地的各类机械设备和施工材料运输的交通噪声),同时项目占地对原有生态环境的破坏等。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
1、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间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约200人,施工场地内不设住宿、食堂及厕所,施工人员租住附近居民房。施工期生活用水按40L/人?d,产污系数以0.8计,污水产生量约6.4m3/d。生活污水利用租住居民或居民现有设施进行收集和处置,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土建施工过程中,起尘特征总体分为两类:一类是静态起尘,主要指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堆放过程中风蚀扬尘及施工场地的风蚀扬尘;另一类是动态起尘,主要指建筑材料装卸过程起尘及运输车辆往来造成地面扬尘,主要影响因子为TSP。
因运输车辆运行、装卸设备及材料堆放将产生少量扬尘,在作业现场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加遮盖物,干燥天气时增加地面湿度;施工期间,使用机动车运送原材料、设备均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x以及未完全燃烧的THC等,其特点是排放量小,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包括施工场地的各类机械设备和施工材料运输的交通噪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应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对设备进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小型高噪声设备入棚作业,对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加强文明施工管理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源
施工期的固废主要为各种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厂区大部分土方工程挖填方在场内周转,无弃土方;建筑垃圾中废金属、废钢筋、废铁丝、废砖块、废木料等应尽量回收利用,其他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用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可做到合理处置。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区属于人类活动频繁区,涉及区域内杨村河有重口裂腹鱼、青石爬鮡,其余区域无珍稀动、植物,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低,没有需要特殊保护的生态环境。因此,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上述措施后,其施工期的产生的各种污染和水土流失可以得到大大降低。
(二)营运期拟采取的污染措施及防治对策
1、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引至高空排放。食堂烟气排放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的标准要求。因此,食堂烟气防治措施可行。
2、废水
生活废水:飞水岩管理站仅一人居住,按生活用水0.12m3/d人计,取污水排放系数0.8,污水量约0.096m3/d。生活污水量非常小,收集经旱厕处理后用于附近林地灌溉;柳新渠管理站长期有人工作,生活污水经管道收集进入东岳镇污水管网,送往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加强宣传,推进科学种田,尽量减少耕种中农药和化肥的使用,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减少灌区退水中农药化肥等污染物的排放量;加强环保宣传,严禁生活污水乱排放污染地表水。这些措施可以有效控制灌区退水对水体的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闸门放水时产生的噪声。只有总干渠终点处闸门附件有敏感点受到闸门放水噪声的影响,在闸门邻近敏感点侧装隔声屏夜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区排放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管理人员生活垃圾、从渠道清理的枯败枝叶等漂浮物。这些固废收集后由环保部门负责清运和处理。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洪雅县柳新渠服务站
通讯地址:洪雅县东岳镇东岳路27号
联系人:陈钢
电话:*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西华大学
通讯地址: (略) 金牛区土桥金周路999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Emeil:*@*q.com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见附件。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告发布起,项目周边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反映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方面的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八、公示时间
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
- 附件【 (略) 洪雅县柳新渠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已下载 次
-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已下载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