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图克镇第二水源供水保障工程
2、建设单位:乌审旗水利局
3、建设地点:乌审旗图克镇境内
4、建设规模与内容:
输水管道的铺设及附属建筑物配套:建设自哈头才当水源地哈康水厂加压泵站出水管取水至图克镇集中供水配水厂段输水管道24.0km并配套调流调压阀、进排气阀、检修阀、泄水阀等及相应的各类阀的阀井;图克镇第二水源供水保障工程水源供水规模为1.*m3/d。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4990.*元,本项目全部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
6、建设期:初步拟定建设总工期为9个月,2024年年底完工。
二、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过程中项目建设的基础建设程序是否到位。
2、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由于项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理不当会引起当地居民的反感;施工期间的噪声、粉尘、废弃土石方、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期间人员流动会给当地治安带来一定隐患。
3、项目运营期生活、生产垃圾等对周边的居民和环境造成影响,使民众可能产生不满的情绪。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
1、项目前期进行公众沟通交流,说明该项目建设的重要性,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定程序。
2、项目实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绿色施工,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影响等措施,施工人员登记备案。
3、项目运营期合理安排生活、生产垃圾的存放点,合理安排收运时间,及时收运垃圾,避免造成垃圾堆积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等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公示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以下单位:
评估主体:乌审旗水利局
建设单位:乌审旗水利局
联系人:王虎 联系电话:*
评估单位:内蒙古瑞亨 (略)
联 系 人:赵冬霞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乌审旗水利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