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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 (略) (略) 三山经开区梅山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04-*-04-05-*)已收悉。项 (略) 三山经开区峨桥镇梅山村境内,总投资20832.51万元,建设内容为:对前期矿山开采遗留的、遭受严重破坏的山体景观进行生态修复,消除治理区地质灾害隐患,恢复生态环境,使梅山村范围内的四个废弃矿山与周边优美环境融为一体,占地61.75公顷(合926.25亩)。结合分局初审意见,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 (略) 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审批意见的要求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规范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减少植被破坏和对动物活动的影响,实行截排水工程,防止水土流失。运营期,按要求落实绿化养护措施。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采取洒水降尘,堆放土方和裸露场地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布等降尘措施,严禁裸露;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禁止燃烧废弃物;优化爆破网络角度,合理设计爆破方式、爆孔布置等,减少炸药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设备清洗、车辆冲洗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矿区雨季汇水经矿坑收集沉淀后,部分做为洒水抑尘用水,多余部分经下游沟渠进入峨溪河。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及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
(四)强化施工期噪声管理。在现场周边设置围挡,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布局,规范车辆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有关限值规定。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建筑垃圾等一般固体 (略) 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建设单位应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三山区生态环境分局。请三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3C)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