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节能环保自动门窗制造项目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利用新增用地面积 * .68 平方米,对 (略) 功能区域划分,购置玻璃切片机、涂胶机、双室钢化炉等设备,建设生产线 3 条,建设完成后主要为生产区、原料区、成品区等。 | ||
建设地点: | 荆 (略) 南高新园花园村 8 组 | 建设性质: | 改扩建 |
行业类别: | 其他玻璃制品制造 | ||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 报告表 | ||
总投资(万元): | * .0 | 环保投资(万元): | 31.0 |
单位名称: | 荆 (略) | ||
通讯地址: | 荆 (略) 南高新园花园村 8 组 |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 ||
法人代表: | 龚江江 | 联系电话: | |
环评单位名称: | 美丽华夏(武汉) (略) | ||
是否受理: | 是 | 受理日期: | *** |
名称: | 关于节能环保自动门窗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 ||
拟定批准开始日期: | *** | 拟定批准结束日期: |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荆州 (略) (略) 审批科 *** |
(略) * 年03月02日 * 年3月2日
拟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一、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电 话: *** 传 真: ***
2、通讯地址:荆州区荆东路50号 荆州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二、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略) 政诉讼。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性质 | 建设地点 | 主要建设内容 |
1 | 节能环保自动门窗制造项目 | 新建 | 荆 (略) 南高新园花园村 8 组 | 利用新增用地面积 * .68 平方米,对 (略) 功能区域划分,购置玻璃切片机、涂胶机、双室钢化炉等设备,建设生产线 3 条,建设完成后主要为生产区、原料区、成品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