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7-11
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2024 (略) 建设项目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吉木乃县 | 4500 | ||
吉木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杨晓栋 | ||
1500 | 52.5 | ||
2025-10-30 | |||
改建 | |||
改造*P (略) 6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 | |||
环保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弃料要尽可能的进行再利用,不能利用的弃渣、弃土和施工垃圾应运走至填埋场进行填埋。施工结束后,要对施工场地清理平整与复原工作。 | |||
有环保措施: 严格按照施工管理程序,精选施工设备,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机械和采取降噪声措施,另一方面在夜间禁止施工。 | |||
有环保措施: 开挖时破坏施工场地,建设完成后及时恢复,能够绿化的及时绿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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