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文件要求,项目地块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次调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等相关规范要求对河北冀衡(集团) (略) (略) 地块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地块概况
河北冀衡(集团) (略) (以下简称“冀衡化肥”) (略) 武邑县苏正乡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 (略) (略) 及精细化 (略) 威武大街8号,中心坐标:北纬37.*°,东经115.*°,企业始建于2008年,总占地面积为*.2m2。企业变电站为 (略) 提供电力服务,处于使用过程中, (略) 、尿 (略) 、CO2 (略) 域建设了LNG加气站(建设未投入使用), (略) 域不具备调查采样条件,本次调查对河北冀衡(集团) (略) (略) 区域进行调查,调查范围为冀衡化肥除变电站、 (略) 、尿 (略) 、CO2 (略) (略) 域,调查范围内包括冀衡化肥的造气、脱硫、变换变脱、压缩、*醇合成等主 (略) 以及办公、煤棚、锅炉房、尿素棚等其他辅助设施,调查面积为*.93m2。
2、地块污染识别结论
通过对调查地块和周边企业的产排污情况进行分析、地块历史变迁等情况进行分析,结合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过程了解到相关情况,经分析整理得到本地块污染识别结论如下:
调查地块受污染的途径主要来自两个方面:①地块内冀衡化肥生产时期各工段原辅材料、中间产物、产品的遗撒、跑冒滴漏下渗;煤制气、锅炉房供热产生的燃煤烟尘、合成弛放气、氨罐呼吸气等废气的大气沉降、雨水淋溶下渗;污水管道等隐藏重点设施的跑冒滴漏下渗;动力机械设备运行时废润滑油的跑冒滴漏。②周边聚集的重点排污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的大气沉降、重点隐藏设施的跑冒滴漏下渗至地下水环境的迁移扩散等因素。
地块潜在污染物类型为pH、重金属(砷、汞、铅、镉、六价铬、钴、铜、镍、锌、钼、钒)、水溶性氟化物、氨氮、氰化物、苯系物(苯、*苯、*苯、二*苯、苯*烯)、多环芳烃、酚类(苯酚、*酚、二*酚)、石油烃(C10-C40)、*醇、二硫化碳、*醛、1,2-二氯*烷、硝基苯、苯胺、*酮、*基异*基酮等。
3、地块调查结论
河北冀衡(集团) (略) (略) 地块土壤检测指标均未超过*、DB13/T 5216-2022和HJ25.3-2019推导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IV类标准或风险控制值。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第二类用地(工业用地)的标准要求,可以安全使用,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地块调查工作至该阶段可以结束。
委托单位:河北冀衡(集团) (略)
联系人:常志刚
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北 (略)
联系人:朱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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