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 | 项目名称 | 罗湖区黄贝路天井湖44栋一层商铺物业2097-4#公开招租项目 |
起始日期 | 2024年12月09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12月13日 23时59分59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略) (略) (略) (略) 天 (略) 44栋 |
装修情况 | 简装 | 面积/数量 | 10.2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出租期 | 5年 |
报价有效期 | 120 | 免租期 | 1个月(如成交人为原承租方则无免租期;如成交人为新承租方则免租期为1个月,新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并交付商铺后1个月内完成店面装修(装修期限1个月,视为免租期)。)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418元/月 | 租金的递增 | 自承租期满两年,逐年月租金按上一年租金价格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
履约条件 | 1、出于安全生产的考虑,新租户不可经营餐饮,禁止使用明火。 2、因成交人自身原因超出规定期限未能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认定成交人放弃承租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3、在经营场地使用前,承租方应自费、自行办理相关政府要求的消防、营业、税收等证照和批文。 4、如销售食品,承租方须承诺所有销售食品在保质期内销售,确保食品安全。承租方须承诺所有销售食品都达到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能提供合法进货渠道的证明文件。因承租方所售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人员受损和纠纷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与出租方无关。 6、承租方不能从事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或使用危险物品的活动。 7、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及改变物业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8、承租方对 (略) 域内环境卫生负责,不得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自愿接受出租方的监督。 9、本次公开招租物业在租赁 (略) 更新(旧改)、棚改等情况需要终止合同的,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同意终止合同。 10、本项目物业目前正在出租中,出租方负责清退原承租方。合同签订后,清退过程中不计算租赁期限,如因清退原因无法交付的,不视为出租方违约,承租方可以自行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有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参与本项目竞价视为同意上述内容,承租方不得以此要求出租方赔偿或要求退还交易服务费。 | ||
其他补充说明 | 交易 (略) 理(本项目需要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金额及支付方式如下,关于系统公告中不收取交易保证金的表述无效):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届 (略) (略) 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418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未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登记资格或投标、响应资格,意向方应当提前预留合理的到账时间。 交易保证金账户收款信息: 账户名称: (略) (略) 账户号码:*86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深汕特 (略) 分行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账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 2.交易保证金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交易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而未报名成功的,责任自负; 3.成交人在交易实施机构确认收到交易服务费后,持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向交易机构申请退还交易保证金,交易实施机构确认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 (略) 返还。未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意向承租方,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交易实施机构在3个工作日 (略) 返还。 4.由于受让人自身原因存在以下情形的,根据招租公告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实施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后撤销报名的或者作出撤销报名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成交资格的; (三)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四)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五)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六)采取欺骗、贿赂、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取得中标(成交)资格的; (七)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合同的; (八)未按中标(成交)公告要求签订相关协议的; (九)未按与交易发起方的合同等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十)未按交易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 (十一)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二)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交易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 (略) ( (略) )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收费标准为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 1%(孰低原则)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2.成交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 (略)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本交易实施机构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人不按要求交纳服务费的,本交易实施机构有权在成交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足额扣取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略) (略) 开户银行: (略) 深汕特 (略) 支行 账 号:**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账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 异议 (略) 理: 1.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 2.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实施机构咨询或反馈。 其他需求说明的情况: 1.本次出租物业均为出租方所有,无权属纠纷。 2.本次出租物业原租赁合同到期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为保障物业,依据《 (略) 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物业出租管理办法》(深财资﹝2024﹞21号)进行公开招租。 3.如成交人为原承租方则无免租期;如成交人为新承租方则免租期为1个月,新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并交付商铺后1个月内完成店面装修(装修期限1个月,视为免租期)。 4.本次出租物业租赁用途均为商业用途,成交人为原承租方的可按原用途经营,成交人为新承租方的不得经营餐饮。 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交付计租后按月支付,每月1日前由承租方向出租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6.合同签订后,出租方清退原承租方后交付。 7.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政府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8.交易机构 (略) 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及竞价的程序和方式并不构成其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竞价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项目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物业及承租物业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竞价人如对 (略) 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充分理解招租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或与交易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基于对招租文件项目信息和交易程序了解并认可的基础上参与项目竞价活动,最终以交易各方签定的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其他 | 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按照相关部门的收费标准自行缴交,不含在租金内。需要承租人在承租后支付的除上述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如燃气使用费等。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一)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1、属于单个具有民事承担能力的个体工商户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或企业信用不存在污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记录,需显示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 (略) 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二)个人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2、个人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 (略) http://**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一)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单(需显示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 (略) 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意向承租方登记表(网站下载)。 (二)个人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按指模): 1.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原件); 2.中国 (略) 系统查询单; 3.意向承租方登记表(网站下载)。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23时59分59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略) (略) | 地址 | (略) 深汕特 (略) 管委会怡和楼一栋四楼 |
联系人 | 张工;徐先生 | 联系方式 | *;*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略) 规划和 (略) | ||
地址 | (略) (略) (略) 1009号规划大厦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资产现状:在租; 2.优先承租权人名称:刘学明; 3.原合同租赁期限到期日:2024年6月30日; 4.定价依据:本次出租物业底价拟定依据《 (略) 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物业出租管理办法》(深财资﹝2024﹞21号)第十一条规定,以上一轮合同的租金价格作为租赁底价; 5.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