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8日,我局受理了以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即日起,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联系电话:0572-*电子邮箱:*@*63.com
联系人:张 云、潘潇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基本情况 | 环评单位 | 报告书(表)环评全本 |
1 | 年产各类农机传动轴羊角锻件*件智能制造技改项目 | (略) | 长兴县李家巷镇青草坞工业走廊 | 本项目总投资*元,选址 (略) 院内,零新增工业用地,建设锻造生产车间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隔层锻件加工车间建筑面积4368.00平方米,增加配套办公场地,将原来的办公用地一层隔为三层,增加面积2400平方米,合计新增建筑面积9068平方米,调剂配置精锻设备、冲压设备、全自动电感应智能加热炉、温度三分选、全自动上料机、圆钢切断机、高速圆锯机、抛丸清砂机、空压机、冷干机、穿孔机、火花机、线切割机、立式加工中心机、注塑机、网带式有马弗托板炉自动生产线、SIC立式淬火成套设备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并配套公用工程设施,将原有固化和烘干系统的电加热改为电及天然气加热。项目建成后,现有产能不变,另外具备新增年产各类农机传动轴羊角锻件*件的生产能力,全厂具备年产各类农机传动轴羊角锻件*件、拖拉机智能控制同步器*套及油缸、齿轮箱、传动、轴齿套、离合器 100 万套的生产能力。 | 湖州 (略) (郭公孚) | |
2 | (略) 年产化纤布*米建设项目 | (略) | 浙江省长兴县画溪 (略) 32号 | 项目拟投资*元,利用现有生产厂房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约*.75平方米,集聚414台喷水织机、3台加弹机,并配套相应辅助生产设备。待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产化纤布*米的生产能力,实现年产值*万元,利税*元。 | 长兴 (略) (兰敏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