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 (略) 年产10万吨环保增塑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河南 (略) 已委托河南绿立方 (略) 对我公司河南 (略) 年产10万吨环保增塑剂生产线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南 (略) 年产10万吨环保增塑剂生产线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略) 汝河大道与中原大道交汇处西北侧200米路西区
建设内容:该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约60亩,总生产规模为年产5万吨三*酸甘油酯、3万吨*二醇二醋酸酯、1万吨二*酸甘油酯、1万吨醋酸异辛酯。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 (略) 联系人:吴宁
通讯地址: (略) 置地大道与铜山大道交叉口西700米路南华尔大厦11楼1103
邮编:*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绿立方 (略)
通讯地址: (略) 金水区家和万世花园东区16号楼1单元A户
电子信箱:*@*q.com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
四、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污染因素
废水:主要有生产工艺废水、生产装置区地面冲洗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前期雨水、循环冷却系统废水、真空泵废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
废气:主要为工艺VOCs废气、储罐VOCs废气、生产装置区无组织废气、天然气导热油炉废气、食堂油烟。
固废:主要为精馏残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杂质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噪声:噪声源主要为泵类、风机、废水回收塔等设备。
五、污染物防治措施
废水:循环冷却系统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其余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固废:精馏残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杂质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外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噪声: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泵类、风机、废水回收塔等设备,经预测,本项目噪声经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全厂VOCs经“碱洗中和塔+活性炭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处理后达标排放,天然气导热油炉废气经“低氮燃烧+烟气外循环”处理后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采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河南 (略) 年产10万吨环保增塑剂生产线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要求。项目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和评价提出的各项建议后,工程所排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七、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为:http://** 提取码:dnvv
纸质报告书 (略) 置地大道与铜山大道交叉口西700米路南华尔大厦11楼1103。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主要事项:对工程选址的意见,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_*.html
九、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