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舒城县河棚镇人民政府舒城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河棚镇岚冲河(王家畈引水堰至河棚河段)防洪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5月12日
联系电话:0564-*
地 址:舒城县桃溪东路生态环境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 (略) 舒城县河棚镇境内
项目建设单位:安舒城县河棚镇人民政府
环评单位:安徽斯 (略)
建设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舒城县河棚镇境内,治理河段位于岚冲河,起点为岚冲河王家畈引水堰,终点为岚冲河与河棚河汇合处,治理长度1.2km。主要建设内容为:护岸挡土墙、灌溉沟渠、生产生活用水拦水坝等,以提高岚冲河河道防洪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涝灾害损失,本项目的建设不改变河道流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护岸挡土墙长度1200m;(2)新建灌溉沟渠长度300m;(3)新建5座生产生活用水拦水坝;(4)修缮现有3座生产生活用水拦水坝。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施工期废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严格执行《 (略) 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中“六个百分之百”,即: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和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具体采取以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现场扬尘防治:
a.施工区设置标志牌。施工期间,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
b.施工场界设置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不低于1.8m。
c.施工现场的道路、加工区实施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及配套的排水、沉淀设施,裸露场地应当采取覆盖或绿化措施。
d.施工现场的道路、加工区等易产生扬尘的区域,根据不同季节、气温、湿度等综合因素,安排洒水抑尘,施工生产区配备洒水设备,每天洒水应不少于5次,距离居民点较近的工程增加洒水次数,减小扬尘污染范围。当敏感点处于下风向、施工扬尘对敏感点影响较大时,应增加酒水次数或停止施工。
e.建筑垃圾、土方、砂石等材料应分类堆放,严密覆盖。
f.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尽快完成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应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遇到5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②交通运输扬尘防治:
a.运输车辆上路前必须进行车身、轮胎冲洗,物料遮盖,确保无抛撒滴漏。
b.运输车辆进出选择合适的运输路线,尽量避开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运输车辆靠近或穿过村庄等环境敏感点时,采用封闭性车辆或采取覆盖防尘网等措施,尽可能减少运输扬尘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c.加强大型车辆和施工机械的管理和维护,保持设备的完好运行,既节约能源又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加强运输车辆的合理调配,尽量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以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
(2)车辆燃油废气
①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对于发动机耗油多、效率低、排放尾气严重超标的老旧车辆,应予以及时更新。
②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要及时进行保养,确保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避免因机械保养不当而导致的尾气排放量增大,对于排放量严重超标的机械应禁止使用。
③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执行定期检查维护制度,承包商所有燃油机械和车辆使用无铅汽油等优质燃料。
(3)其他措施
项目部成立扬尘治理工作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施工员、材料员、门卫为主要成员: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和作业记录台账,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落实保洁人员,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安装空气质量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以确认是否符合有关排放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
施工期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1)基坑废水
①初期排水
初期排水在站址处围堰封闭完成后进行,在每个围堰背水坡脚附近布置1~3台10-50m3/h的潜水泵抽排积水,在围堰外设置沉淀池,用水泵定时或持续抽排至沉淀池,静置沉淀后回用作为养护水或施工现场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
②经常性排水
在基坑顶边线外利用开挖土方填筑挡水土埂或开挖截水沟,防止周边的地表水汇入基坑,基坑底部四周开挖0.2m×0.2m排水沟,再在基坑拐角处开挖0.5m×0.5m×1.0m(长×宽×深)积水坑,用于汇集基坑渗水和降水等,再由10-50m3/h的潜水泵定时或持续抽排至沉淀池,静置沉淀后回用作为养护水或施工现场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
(2)土方淋溶废水
在临时堆土场四周布设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将产生的土方淋溶水沉淀处理后,上清液作为施工用水的一部分重复使用,如洒水抑尘。另外应用无纺布或草栅对开挖和填筑的未采取防护措施的边坡和表土堆积地、淤泥堆场等进行覆盖,从源头减少淋溶水的产生量。
(3)生活废水
本工程施工人员拟租用河棚镇周边居民楼房作为生活区,生活污水通过已有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定期由当地农民清运用作农田施肥,不外排。严格落实上述措施后,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很小。
(4)其他措施
施工过程中贯彻“一水多用、重复利用、节约用水”的原则,尽量减少废水的排放量;施工前制定应急预警机制,加强施工期的应急处理措施。禁止将废水随意乱排,严禁在河内冲洗施工机具、设备等;施工中如发生意外事件造成水体污染,及时汇报舒城县水利局,采用应急措施控制水污染。增加专职或兼职施工环保管理人员及兼职环保监理工程师以加强具体的环保措施的制定和执行,做到预防为主,防止对水体造成污染。施工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培训,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规范施工行为,避免不必要的污染环节。
项目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废水污染防护措施后,不会对地表水体造成较大的影响,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如果施工设备噪声在无任何减噪措施,所有施
工设备同时工作时,距施工区10m处即可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昼间标准,达到夜间标准则需要50m,施工噪声可能会对居民影响产生影响。因此,本工程需加强施工管理,控制噪声源和噪声传播途径以及加强噪声敏感点的保护,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休时间和夜间施工,因工程需要,确需夜间施工或多种大型机械设备同时施工,会导致工程所在区域居民点声环境功能区不达标的,建设单位应向当地政府或者环保主管部门申请,并在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张贴公告,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2)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对同一施工段涉及多项施工内容时,避开同步施工,分项施工,避免增加噪声贡献值,尤其是噪声敏感点附近,避免噪声大的机械设备同时施工。
3)施工期环境监测单位应加强对声环境敏感点的噪声监测,尤其是各敏感点的噪声监测,对于噪声超标的区域,及时反馈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加以规范,确保敏感点声环境功能区达标。
4)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对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或减振垫,可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
5)施工场界设置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不低于1.8m,在靠近居民区施工时,应在靠近居民点的一侧设置移动隔声屏障,以进一步消减噪声。隔声屏障选用当地常用的金属或者合成材料结构,根据各工程施工进度安排,隔声屏障可采用可拆卸式结构以便重复利用,高度应不小于2m。
6)合理规划运输线路,尽量避免经过村庄、学校及集中居民点,运输道路经过村庄、学校及集中居民点时,在居民区前50m处设置限速标志,控制车速不得超过20km/h,并禁止鸣笛,同时尽量避免在居民午休时间及夜间进行运输活动。
7)高噪声环境下的施工作业人员、每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超过6h。给受噪声影响大的施工人员配发噪声防护用具,常用的个人防噪用具有耳塞、防声棉、耳罩和头盔等。如隔音耳罩,重量220~250g,噪声衰减可达30~40dB(A);柱状耳塞,重量3~5g,噪声衰减可达20~30dB(A);棉花,重量1~5g,噪声衰减可达5~10dB(A)。
本项目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后,虽然施工期噪声仍不可避免地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只要加强管理,合理施工,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同时与周围居民协调好关系,并注意听取周围单位的合理意见,就能尽量避免扰民事件的发生。施工期结束后,相应的噪声污染即随之消失,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长期不良影响。
固废废物处置措施
1)建筑垃圾
本工程土方开挖总量2.0万m3,其中表土剥离0.1万m3;用于自身绿化覆土回填0.1万m3,护坡回填1.2万m3,拦水坝回填共计0.6万m3,用于灌溉沟渠填筑0.1万m3,项目土石方挖方、填方平衡,无弃方产生。
2)生活垃圾
安排清洁员负责日常生活垃圾的清扫,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实现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在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桶需经常喷洒灭害灵等药水,防止苍蝇等传染媒介孳生,以减少生活垃圾对环境和施工人员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本项目的施工特点,提出如下的防治管理措施:
(1)建筑垃圾处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理责任”的原则。建设单位对所有的建筑垃圾负责,同时本着减量化和资源化原则,尽可能减少建设垃圾的产生。
(2)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运输单位中,选择具体的承运单位。建设单位应当确定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消纳场所、资源化利用设施;未能确定的,应当向工程所 (略) 容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其根据统筹安排原则知道。建设单位应选择具备垃圾运输许可证的运输单位,如果不能确定建筑垃圾去向, (略) 容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尤其统筹安排。
(3)合理设置材料堆放场、生产设施场所,加强对临时占地的管理。
(4)临时占地内对适宜进行表土剥离的占地区域进行耕植土剥离,以备后期绿化覆土使用;同时为减少场地内土方堆置期间降雨对堆体表面的冲刷,遇降雨和大风在堆体的裸露坡面采用土工布苫盖。
综上所述,在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区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降至最低,基本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本工程特点、沿线的地质环境,并结合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的经验和教训,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壤、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防止土壤、地下水污染,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施工单位对施工区沉淀池池体必须做好防渗漏处理,避免因污水渗漏或泄露引起的地下水污染;
②施工期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做好收集管理工作,并做到及时清运处理;
③提高施工管理人员水平,完善日常管理,建立事故管理制度,最大程度减少渗漏或泄露事故的发生,从源头上防止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本项目施工区产生的废水进行了合理处置,因此只需对沉淀池做好防渗处理,防止泄露,施工区的固废建设单位收集后统一外运,能够回填的用于护坡、绿化等,设置堆场暂时堆放,完善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制度,对堆场要设置围堰,完善导排措施等,能够减轻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影响,因此措施可行。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生生态
1)生态影响避让措施
①优化施工布置、加快施工进度,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减少对自然生态扰动。
②为消减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施工单位要设立标识物标明施工活动区,严令禁止到动物时常出没或鸟类栖息、觅食的非施工区域活动,尤其要禁止在非施工区点火、狩猎和垂钓等;提高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③工程监理人员、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应熟悉各施工点及其周边的主要植物种类及分布,以便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严格的监理和管理,减少不必要的破坏。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宣传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条款。虽然在现状调查期间工程施工区内未发现珍稀濒危保护植物,一旦发现,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上报,管理部门应遵循就地保护优先、迁地保护其次的原则,确保保护植物不受或少受工程影响。
④施工期间,以公告等形式在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教育,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
⑤施工噪声控制。噪声控制的重点为钻机、挖掘机使用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需要使用钻机、挖掘机区域主要位于建筑物工程区域。钻机施工应尽量避免在晨昏和正午,以减小对敏感鸟类活动的干扰。在工程施工期间,若发现有重点保护鸟类出现在施工区域时,应酌情降低施工强度或停止施工,采取驱离措施后再恢复施工活动;承包商应加强监督,避免出现认为捕杀野生动物情况。
2)生态减缓措施
开工前对施工临时设施进行细致的规划,建设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
严格执行施工规划,不得随意扩大作业面。在施工场地设挡墙或隔板,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限制在作业面内施工活动,不得越界施工滥采滥伐,以减少施工占地对植被的影响。
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高噪声施工。在工程初设阶级应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减少对于周边动物的扰动;同时做好施工车辆各施工机械的保养和维护,限制车速、设立标志牌以减轻对周边活动动物的影响。
在施工结束施工人撤离时,应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碎石、砖块、施工废物等影响植物生存和影响区域景观美学的施工杂物,恢复景观斑块的连通性,以利于植物生长。此外,应对临时施工区进行绿化,尽可能恢复已被破坏的植被,绿化树种应选择当地种类,若选择外地种需慎重,要进行充分的论证,以免造成新的外来物种生态入侵。
3)生态恢复措施:
根据主体工程施工总体布置、施工特点以及水土流失估测结果,结合各影响区域的地形、地质、地貌类型、土壤条件等,以施工布置区、施工道路区等为重点防治区域,临时措施与永久措施相结合、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以形成完整的防护体系。在整个建设项目“面”上,绿化措施与工程措施相配套,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在措施实施进度安排上,实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根据不同部位的施工特点,建立分区防治措施体系。各分区水土保持防治将本着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系统工程的原理,处理好局部与整体、单项与综合、近期与远期的关系, (略) 、效益好、见效快和可操作性强的、完整的以工程措施为先导、植物措施与临时措施相结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有效控制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
(一)施工道路区
①工程措施:施工前对可剥离区域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进行表土回覆,迹地恢复前进行土地整治。
②植物措施:施工结束后播撒狗牙根草籽。
③临时措施:施工期间施工道路区一侧布设土质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沙池;在雨季时采用彩条布苫盖。
(二)施工布置区
①工程措施:施工前对可剥离区域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进行表土回覆,迹地恢复前进行土地整治。
②植物措施:施工结束后播撒狗牙根草籽。
③临时措施:施工布置区周边布设土质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沙池,雨季采用彩条布苫盖。
(三)临时堆土场区、料场
①工程措施:施工前对可剥离区域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进行表土回覆,迹地恢复前进行土地整治。
②植物措施:施工结束后播撒狗牙根草籽。
③临时措施:土方坡脚采用袋装土拦挡(顶宽1m,高1m,边坡1:1.5),袋装土外侧开挖临时排水沟(底宽0.3m,深0.3m,边坡比1:1.5),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沙池(长2m,宽1m,深1.5),雨季采用彩条布苫盖。
综上,在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将至最低,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小。
(2)水生生态
本项目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期将破坏河段生态现状,影响水生生物的生活环境;施工废水有可能进入河段影响水质,为减少这一影响,建设单位应当本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在保证河段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尽量保证水生生态环境不遭到破坏,维护水生生物的多样性和生物链,以建设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①对施工人员加强宣传,设置水生生物保护警示牌,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②建立和完善鱼类资源保护的规章,严禁施工人员下河捕捞。加强监管,严格按环保要求施工,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按环保要求严禁直接排放,防止影响水生生物生境的污染事故发生。
③在施工期间,以公告、宣传单、板报和会议等形式,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保护野生动物常识的宣传,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使其在施工过程中能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并遵守相关的生态保护规定,严禁在施工河段进行捕鱼或从事其他有碍生态环境的活动。
④对河道清淤和涉水建筑物建设等工程,在施工围堰前应采取驱鱼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鱼类资源不受工程的破坏。
(3)临时占地的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占地主要为临时堆泥区域、施工营地、表土堆存场、临时堆土场、施工便道、综合仓库、施工期办公及生活用房。主要保护措施如下:
①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减少过多的施工区域,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施工完毕立即恢复植被或复垦:
②合理规划,做好土石方的纵向调运,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
③切实作好所占耕地的补偿工作:
④施工车辆在临时车道上行驶,以免损坏农田。
(4)生态恢复措施
①工程实施中合理使用临时占地,缩短占用时间,工程竣工后及时覆土恢复地表植被:
②在基础设施施工的同时,进行生态建设工程,对部分普通树木可采取移植的方法,对破坏处可采取绿化恢复的措施:
③本项目临时占用土地前,先将表层土推开集中堆放,待工程完工后,将原表层土复位,恢复原有植被也可适当种草或撒草籽:
④临时占地恢复措施:对施工临时建筑物及废弃杂物及时清理,整治施工开挖裸露面,再塑施工迹地。植物恢复措施采取就地取材,首先种植当地的适生的、乡土植物物种,改善临时占地的环境,然后让其自然恢复。
(5)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
①弃土场防治:区内表土剥离及回覆并采取土地整治措施,对现状为耕地的,采取复耕措施:弃渣坡面种植乔、灌、草进行植被恢复。乔灌木。树种可选用木荷、马尾松、毛竹、紫穗槐,草本用狗牙根:对堆置在本区的临时堆土(渣)采取临时拦挡、苫盖、排水、绿化、防护措施:
②施工场地防治:区内耕植土剥离、后期表土回覆并采取土地整治措施,对现状为耕地的,进行复耕:在该区布设排水沉沙设施和挡护设施:对临时堆放在该区内的耕植土提出临时拦挡、排水、苫盖、沉沙、绿化措施。
(6)临时堆泥区域、弃土场保护措施
为了减轻弃土场对地下水的影响,工程采用自然防渗与人工防渗相结合的方法对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淀池的底面和侧面进行防渗处理,自然防渗主要是依靠天然粘土形成的衬里满足防渗要求,人工防渗是铺设土工合成材料等来达到防渗要求。同时,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管理和人员管理,采取上述措施后,少量下渗的渗滤液经表层土壤和岩层过滤、吸附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