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有 (略) 服务类中介机构选择项目(包2B类)
招标序号:兴华招采(2024)85号
招标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有 (略)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丽水 (略) 联系人及电话:江丽燕 0578-(略)
1、 (略) 恒 (略)
预中标价:1、经济资产类(包括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收费根据《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0号)规定收费的40%计收;
2、房地产(除租金评估外)类评估收费、土地类评估收费及资产评估中涉及的房地产类评估收费、土地类评估收费仍按浙价服[2005]6号文件规定收费(费率)的40%计收;
3、房地产(租金评估)类评估收费仍按浙价服[2005]6号文件规定收费(费率)的20%计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陶海燕 证书编号:(略)
2、丽水 (略)
预中标价:1、经济资产类(包括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收费根据《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0号)规定收费的40%计收;
2、房地产(除租金评估外)类评估收费、土地类评估收费及资产评估中涉及的房地产类评估收费、土地类评估收费仍按浙价服[2005]6号文件规定收费(费率)的40%计收;
3、房地产(租金评估)类评估收费仍按浙价服[2005]6号文件规定收费(费率)的20%计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陈晓 证书编号:(略)
3、 (略) 弘原房地产 (略)
预中标价:1、经济资产类(包括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收费根据《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0号)规定收费的40%计收;
2、房地产(除租金评估外)类评估收费、土地类评估收费及资产评估中涉及的房地产类评估收费、土地类评估收费仍按浙价服[2005]6号文件规定收费(费率)的40%计收;
3、房地产(租金评估)类评估收费仍按浙价服[2005]6号文件规定收费(费率)的20%计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耿旭军 证书编号:(略)
4、 (略) 开源房地产土地资产 (略)
预中标价:1、经济资产类(包括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收费根据《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0号)规定收费的40%计收;
2、房地产(除租金评估外)类评估收费、土地类评估收费及资产评估中涉及的房地产类评估收费、土地类评估收费仍按浙价服[2005]6号文件规定收费(费率)的40%计收;
3、房地产(租金评估)类评估收费仍按浙价服[2005]6号文件规定收费(费率)的20%计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张心平 证书编号:(略)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 2024年11月28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有 (略) 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略)。
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有 (略)
浙江丽水 (略)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