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9-*
通讯地址: (略) 柏乡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注: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基本情况 | 公示日期 |
柏乡县午河防洪调蓄工程 | 柏乡县 (略) | 河北 (略) | (略) 柏乡县内步乡大汪村西北午河北支左堤外侧 | 对大汪坑塘增容扩挖并对围堤进行加固,长度3721m;在工程上游进口新建洪闸,对蓄水工程进水进行控制;在工程下游新建退水泵站1座,并对现状退水闸进行改造;本工程建成后,调蓄工程总库容468.*m3,调洪库容430.*m3;可消减午河北支洪峰流量,可使午河柏 (略) 段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 | 2024.11.15-2024.11.21(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