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林业局:
你局《关于福建华电漳州漳浦盐场一期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涉及占用一般湿地的请示》(浦林〔2024〕42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2023年已批复占用一般湿地面积47.1157公顷,新增占用一般湿地面积34.7385公顷,合计永久占用一般湿地面积81.8542公顷,用于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资源监督管理的通知》(漳政办发〔2023〕23号)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具备占用一般湿地的条件,湿地总量控制未减少,符合区域经济发展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福建华电漳州漳浦盐场一期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永久占用一般湿地81.8542公顷。
二、你局要加强湿地资源的管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制止破坏湿地资源行为。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