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 (略) 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双随机”抽查工作, (略) 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 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经营使用情况监督管理。抽查事项为:是否执行散装水泥设计建设;不得擅自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等有关规定。 二、抽查范围和抽查方式 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生产企业、预拌砂浆企业、市 (略) 建筑工地。本次检查方式采取双随机抽查、现场检查方式实施。 三、抽查依据 1.《河北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2.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有关部门2024年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四、抽查内容和抽查比例 (一)抽查内容 1.水泥生产企业。设计散装水泥发放能力;水泥生产线散装水泥设施设备规格型号,散装水泥实际发放能力是否≥90%。 2.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试验室设立及环境条件情况;使用散装水泥情况;生产控制及质量管理情况。 3.建筑工地。市 (略) 内的建设项目( (略) 、 (略) 、 (略) )执行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情况。 (二)抽查比例 (略) 水泥生产企业数据库、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数据库和 (略) 区在建建筑工地数据库内,按照5%的比例随机抽取监管对象。 五、企业需准备材料 (一)水泥生产企业 1.设计水泥生产能力及设计水泥散装发放能力相关资料。 2.散装水泥发放仓规格型号及数量,散装机规格型号及数量;散装水泥运输车规格及数量。 3.核定生产企业散装水泥发放能力。 (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 1.使用水泥的采购资料(台账、税票)等。 2.质量管理手册或试验室质量管理手册。 3.试验室组织框图、试验室人员明细;试验仪器设备一览表、仪器设备检定或校准证书。 (三)建筑工地 1.工程基本情况。 2.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供应商基本资料。 3.混凝土和砂浆现场施工(使用)记录。 六、组织实施 “双随机”抽查工作成立3个检查组,具体实施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双随机抽取 在 (略) 上,录入水泥生产企业、预拌砂浆 (略) (略) 在建建筑工地名单以及检查组人员名单,按5%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分配至检查组。 (二)现场检查 11月30日前, (略) 抽取结果,完成对企业的现场检查。 (三)检查结果 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各检查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记录检查结果并复核,汇总并形成检查情况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后,将检查结果 (略) (略) 。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迎检准备,各县(市、区) (略) 负责 (略) 内抽检单位的现场检查和相关资料准备工作,配合检查组完成现场检查工作。 联系人:李玉涛 (略) (略) 白志江 (略) (略) 附件:“双随机”抽查企业名单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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