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茅尾海国家海洋公园生态修复暨平*运河工程牡蛎种质资源保护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27日(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 (略) (略) (略) 。
特此公示
地址: (略) (略) 160号9楼
联系人及电话:海域海岛管理股,0777-*
附件:
- 茅尾海国家海洋公园生态修复暨平*运河工程牡蛎种质资源保护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 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公众意见征集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