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永塬矿业安全隐患治理矿区外剥离资源(砂石)转让 | 项目编号 | SJ-2024-*-C04 |
挂牌价(万元) | 168.1 | 保证金(万元) | 30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报名开始时间 | 2024年1月9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报名、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22日 17:00 |
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竞价时间 | 2024年1月23日 10:00-10:10 |
咨询报名 | 1、项目咨询:陕西 (略) 李先生 *; 2、报名咨询:胡先生 张先生* ; 3、标的展示时间和地址:2024年1月9日-19日期间工作日10点-16点,标的所在地( (略) 永寿县店头镇娄敬山)现状展示。 4、报名时间和网址:公告期内 (略) 公共资源及交易中心网站http://**。 |
二、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永塬矿业安全隐患治理矿区外剥离资源(砂石) |
标的基本情况 | 本次处置的砂石量11.89万立方米(合计32.11万吨),挂牌价168.1万元为含税价,不含运杂费,砂石价款按照砂石总价结算, (略) 永寿县店头镇娄敬山。扣除开采成本后,评估总金额168.09585万元。标的砂石少量剥离,大部分为未剥离状态,料石种类为毛石。 |
三、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永寿县自然资源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梁轲 |
机构性质 | 政府机关 | 批准单位名称: | 永寿县人民政府 |
批准文号(文件名) | 2023年9月26日(第23期)政府会议纪要 | 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 永寿县自然资源局会议纪要 |
转让方承诺 | 本次转让资产均为我单位的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无产权纠纷,权属清晰。 |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 1、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挂牌期满后通过网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受让方。 2、自由报价时间1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90秒。 3、加价幅度1万元。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 ||
重要信息披露 | 第一条 凡参加网络竞价的转让方、意向受让方和其他参与竞价的当事人均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文件,并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网络竞价有关的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获取受让资格及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方法详见《竞买须知》。意向受让方按受让条件要求,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报名单位竞买账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产权类交易系统--竞买主体端”上传报名有关资料,按照交易系统页面显示的银行账号信息,按时足额一次性完成保证金交纳。意向受让方应按交易活动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竞价活动,提前熟悉交易事项、准备有关设备。 第三条 本次标的转让均以标的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充分重视竞购本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意向受让方须实地查看标的物,一旦报名成功,进入网络竞价系统则视为对该竞买物品已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物的现状完全认可、无异议,竞买成功后不得对所竞得的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四条 网络竞价结束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付清成交价款。如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及交清成交价款,视为买受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付。 第五条 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如因此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等后续手续,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特别说明 1、标的砂石少量剥离,大部分为未剥离状态。 2、竞价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砂石转让合同》履约保证金。 3、砂石转运无公共清运通道,目前道路为第三方机构修建。受让方须在竞价成交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永寿县自然资源局)交纳道路使用费 90 万元和道路修缮维护保证金80万元。 4、受让方按约定付清成交价款、道路使用费、道路修缮维护保证金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付手续。受让方标的转运时间按《砂石转让合同》约定时间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砂石转运及场地清理、平整工作;受让方完成砂石转运及场地清理、平整工作次日起15个自然日内完成道路维护修复。 5、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须提前确认《砂石转让合同》各项条款,竞价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砂石转让合同》条款约定执行。《砂石转让合同》详见附件。 第七条 服务佣金: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价格的3%向陕西 (略) 支付佣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