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部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采购意向公开,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预作投标准备,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一、项目名称:综合整治工程
二、采购需求概况:本项 (略) 大门、围墙(墙内面积120.05亩)以及附属配套设施进行建设。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无外资背景)。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施工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施工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含)以上级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有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七)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一人。
四、预算金额:*.18元。
五、施工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0个日历日。
六、公示时间: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20日。
七、供应商提出参与意愿与质疑方式
1.供应商如有参与意愿或对本项目有可行性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
2.质疑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2。(如无质疑内容只有参与意愿,则质疑内容不填写即可)
如提供的意见建议满足我方 (略) 场行情,我方将予以采纳。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76-*
地址:广西壮族 (略)
九、监督部门
联系人:周圣杰
电话:0776-*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