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略) (略) 增资 | ||
项目编号 | QYZZ22003-1 |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拟向战略投资方募集人民币246.255万元,以最终实际增资结果为准。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15% |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拟新增注册资本428.57万元(其中, (略) (略) 的员工持股平台新增注册资本214.285万元,战略投资方新增注册资本214.285万元)。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 是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本次增资拟公开征集1名非公资本战略投资方, (略) (略) (以下简称“农垦物业”)员工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同步实施增资(员工持股平台不参加公开征集程序)。 本次增资完成后, (略) (略) (以下简称“农垦集团”)持有本次增资后农垦物业70%股权,战略投资方持有本次增资后农垦物业15%股权,员工持有本次增资后农垦物业15%股权。 | ||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如未能征集到符合本次公告要求的意向战略投资方,或未能从进入到遴选程序的意向战略投资方中选定战略投资方或员工认投比例未满15%的,则本次增资终结。 | ||
募集资金用途 | 补充流动资金。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一、农垦物业员工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同步实施增资,增资价格与本次公开征集的战略投资方增资价格一致。 二、本次增资完成后,农垦物业董事会将共设5名董事,其中:本次增资的战略投资方拥有1名董事席位,员工持股平台代表拥有1名董事席位,农垦集团拥有3名董事席位。最终席位安排情况以农垦集团批准方案为准。增资 (略) 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略) 内部制度不做特殊修改。 三、本次增资后,农垦集团及各股东承诺支持农垦物业进一步完善企业治理体系, (略) 治理结构,依法授予其自主独立经营管理各项权利。 四、本次增资后,农垦集团及各股东承诺维护农垦物业管理团队稳定,保持经营的连续性。 五、战略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农垦物业股东之日起,未经农垦集团书面同意,三年内不得通过转让股权或减资等形式退出农垦物业。 六、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一)具备条件的意向战略投资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于挂牌终止日17 (略) 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提出投资意向申请(交易所地址: (略) 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并填写《投资意向登记表》(交易所提供),交易所接受申请时间:上午8:30 -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意向战略投资方须于挂牌终止日17时前(以交易所到账时间为准)向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行: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0)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交易所仅接受意向战略投资方以自身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意向战略投资方未能如期交纳足额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增资,失去投资资格。 (三)公告期满,交易所协助农垦物业根据征集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战略投资方。 (四)农垦物业在战略投资方遴选工作结束后的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确定本次员工持股平台持股比例。 (五)意向战略投资方须提交材料(一式两份): 1、《投资意向登记表》(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的基本情况(原件); 4、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原件); 5、同意认投的有效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6、本公告中要求的“意向投资方须承诺事项”的书面承诺(原件); 7、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投资方资格条件”的全部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备查文件: (一)农垦物业2019、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6月30日审计报告(苏亚审[2020]414号、苏亚审[2021]417号、苏亚审[2022]365号、中兴华审字【2021】第*号); (二)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2675号); (三)农垦物业2022年5月份财务报表; (四)农垦物业经营骨干持股方案。 八、农垦物业承诺本次公开增资不存在任何障碍(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部门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变化除外),保证增资信息披露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九、本公告仅为本次增资的简要说明。意向战略投资方在做出投资意向申请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农垦物业提供的资料。信息发布期内,经与农垦物业协商并经农垦物业同意,意向战略投资方可自行或者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战略投资方须在承诺对本次增资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增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投资。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女士; 联系电话:025-*;传真:025-*。 |
二、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 (略) (略) | |||||
基本情况 | 住所 | (略) 中山北路49号江苏机械大厦17层 | ||||
法定代表人 | 金汉甫 | 成立日期 | 1999年06月28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实收资本(万元) | 1000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8XR | |||
经营规模 | 中 | |||||
经营范围 | 物业管理、会务服务、停车服务、电梯维修、室内装饰、洗染、劳保用品、五金、电工器材、水暖器材、百货、电子产品销售、烟零售、酒类零售,国内劳务服务、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及零售、园林绿化、景观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数量 | 1 | 职工人数 | 407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比例(%) | |||
1 | (略) (略) | 100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年度 项目 | 2021 | 2020 | 2019 | ||||
资产总额 | 3440.25 | 3366.92 | 3503.31 | ||||
负债总额 | 2029.38 | 1864.76 | 2160.81 | ||||
所有者权益 | 1410.87 | 1502.16 | 1342.5 | ||||
营业收入 | 6426.76 | 5791.06 | 4347.00 | ||||
利润总额 | 155.38 | 206.11 | 100.66 | ||||
净利润 | 108.71 | 166.58 | 99.18 | ||||
审计机构 |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
报表日期 | 资产 总额 | 负债 总额 | 所有者 权益 | 营业 收入 | 利润 总额 | 净利润 | |
2022/4/30 | 3319.72 | 1771.91 | 1547.8 | 1925.44 | 74.28 | 67.22 | |
增资行为 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略) |
三、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 资格条件 | 一、意向战略投资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战略投资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以 (略) 章程为准) (二)意向战略投资方非公有资本比例高于50%。 (三)不接受联合体增资。 二、意向战略投资方须承诺事项: (一)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 (二)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三)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增资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认同并支持农垦物业的战略规划和经营理念,成为农垦物业股东后,将与农垦物业控股股东农垦集团保持友好合作,坚持互利共赢,积极为农垦物业引入战略和业务资源,增强产业协同效应,支持增资企业发展。 (五)须承诺如被确定为战略投资方,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农垦物业股东之日起,未经农垦集团书面同意,三年内不得通过转让股权或减资等形式退出农垦物业。 农垦物业有权对意向投资人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 |
增资条件 | 一、投资方投资金额不得低于246.255万元。 二、意向战略投资方被确定为战略投资方的,须在收到交易所出具的《增资结果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协议》。 三、战略投资方应在《增资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全部增资价款,增资款以人民币计价。 四、本次增资实际融资金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增资后企业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五、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期间,农垦物业因持续经营所产生的净资产的增加额或减少额,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或承担。 | |
保证金 设置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 | 25万元人民币 | |
保证金 交纳时间 (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 挂牌终止日17时前交纳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一、未被确认符合条件的意向战略投资方的保证金将在农垦物业书面通知交易所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二、意向战略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意向战略投资方未被确定为战略投资方且未出现如下第三条所列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战略投资方被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三、发生下列情形时,依照其他交易相关方的申请,交易所可以冻结意向战略投资方/战略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 (一)意向战略投资方的主体资格存在瑕疵或者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不完整的; (二)意向战略投资方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相关外部审批程序的; (三)意向战略投资方无故不推进交易的; (四)意向战略投资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其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五)被确定为战略投资方后无故不签订《增资协议》的; (六)有证据证明存在其他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情形。 交易所冻结意向战略投资方/战略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后的处理方法,按照交易所制订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执行。 |
四、信息发布需求
信息发布期 | 40 个工作日(自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发布之次日起计算) 首次挂牌日期:2022年6月28日 本次挂牌起始日期:2022年6月28日 本次挂牌终止日期:2022年8月23日 |
信息发布 期满的安排 | 如未征集到意向战略投资方,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 4 个周期。 |
五、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 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战略投资方,经农垦物业审议批准后通过协议方式确定战略投资方;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战略投资方,则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经农垦物业审议批准后确定略投资方。 |
遴选方案 主要内容 | 竞争性谈判主要内容: 一、意向战略投资方对农垦物业发展战略和企业经营理念的认同度。 二、意向战略投资方对农垦物业主业领域发展可提供的支持。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较早者优先。 四、意向战略投资方最终报价。 详细内容届时以具体谈判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