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
(略) 第57中学维修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TP* | 工程名称 | (略) 第57中学维修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TP* | 标段名称 | (略) 第57中学维修改造工程设计 | ||||||||
建设单位 | (略) 于洪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 | 填报单位 | 辽 (略) | ||||||||
工程类别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10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13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 (略) ·于洪区 | 建设地点 | (略) 于洪区沙岭镇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北京东方 (略) | 袁晖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元 | 15日历天 | 合格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 89.97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北京东方 (略) | 卓越(辽宁) (略) | (略) | ||||||||
项目负责人 | 袁晖 | 张枫 | 赵正超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 | * | * | * | ||||||||
投标报价 | *.*元 | *.*元 | *.*元 | ||||||||
工程工期 | 15日历天 | 15日历天 | 15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 建筑行业*级 | 建筑行业*级 | ||||||||
评审得分 | 89.97 | 82.31 | 65.37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北京东方 (略) | 卓越(辽宁) (略) | (略)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北京东方 (略) 企业业绩:1、尚品中海学校建设项目2、中国医科大学和平校区法医司法鉴定中心修缮改造工程3、东北大学浑南校区人才公寓设计4、长春北煦宾馆综合改造项目设计5、辽宁工业大学新建北十五宿舍项目设计6、沈阳化工大学应星楼改造工程设计7、天津西青南开敬业学校老中北校区整修(一期)工程8、 (略) 育才学校附设幼儿园和樱桃园小学改扩建规划、建筑设计及部分前期服务项目9、滨州国昌实验学校中学扩建项目;卓越(辽宁) (略) 企业业绩:1、 (略) 平山区 2022 年老旧小区维修改造二期(楼本体)工程设计2、2018 年锦州滨海新区棚改小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3、建昌县 2022 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设计4、辽宁省公证处职工食堂及部分办公改造设计5、山 (略) 柳南综合楼门厅、展示大厅及大井峪物流中心设计改造项目6、圣丰御景广场二期 C组团公寓、酒店给水工程7、 (略) 平山区(东进小区、东明小区、广山小区等 9 个小区)2 (略) 燃气等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项目8、 (略) 2022 年老旧小区改造平山区侨北片区二期(矿山小区、北钢小区、河东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9、古交区老旧小区四期2023 年改造项目-东曲街道片区 EPC 总承包三标段设计部分10、银州区 2022 (略) 更新哥伦布广场改造工程 EPC 总承包设计部分11、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苏对口合作智慧园区建设项目-智慧园区控制中心精装修设计12、 (略) 2022 年老旧小区改造平山区北钢小区、矿山小区、河东小区 (略) 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设计13、隆程金 (略) 更新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14、 (略) 污水系统专项规划15、 (略) 红叶广场改造项目16、 (略) 迎宾大道人行道维修改造工程17、2022 年柳河县旧城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略) 企业业绩:1、宝清县 2023年老旧小区EPC 总承包二标段(东区)2、 (略) 南票区高桥镇供暖 (略) 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供水工程)项目一期工程-EPC 工承包3、法库县 2023年特库人员供养服务设施( (略) )改造项目4、童辉小学南校区操场(足球场地)及室外基础设施、室内窗户改造工程设计5、 (略) (略) 2024 年公司二楼监控打听改造设计服务项目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 (略) :http://**: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