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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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苏 (略) 扩建年产电子产品类塑胶外壳*个、塑胶组装件*件等项目 | (略) (略) (略) 318号富 (略) | 苏 (略) | 苏州吴环 (略) | 本次利用现有 (略) 吴中 (略) 的车间进行扩建,扩建年产电子产品类塑胶外壳*个、塑胶组装件*件, | (1)废气 本项目8幢厂房内产生的注塑废气、印刷及烘干废气、酒精挥发废气经集气罩/管道收集后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 (略) 理,废气收集率为90%、处理效率90%,尾气通过15米DA001排气筒排放;9幢厂房内产生的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 (略) 理,废气收集率为90%、处理效率90%,尾气通过15米DA002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根据上述分析,本项 (略) 理装置具有可行性,能长期稳定运行并具有达标排放可靠性。排放的废 (略) 理达到相关标准后排放, (略) 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本项目扩建后分别以8幢厂房、9幢厂房边界为执行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叠加现有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后范围见附图。经现场勘查,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基本为 (略) (略) , (略) 、学校等敏感保护目标。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 (略) 、医院、学校等生活环境敏感点。 (2)废水 本 (略)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 (略) (略) ;生 (略) (略) 进入城 (略) 理厂,属于间接排放。通过对城 (略) 理厂接管可行性进行分析可知,本项目水量、水质等均符合污水厂接管要求,因此,本项目污水不直接排放外环境,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地表水环境功能级别,地表水影响可接受。 (3)噪声 本项目噪声设备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厂界的噪声影响较小,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 标准要求。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敏感点,因此,评价认为,项目投产后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4)固废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中,废模具、废边角料、废包材由项目方统一收集后外卖;废油墨、 (略) 水、废抹字水、废包装桶、废擦拭纸和废活性炭委托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得 (略) 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 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16日在苏州建设项目 (略) 网站进行业主主动公示,公示时间2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