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15 文章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万宁森楠水果瓜菜塑料筐及包装网加工厂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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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嘉 (略)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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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森楠水果瓜菜塑料筐及包装网加工厂项目 | |
万宁龙滚森楠瓜菜种养专业合作社" | |
(略) 中原镇海榆东线137公里处(海口至三亚左侧) | |
海南山水 (略) | |
项目生产的塑料筐、 (略) 为当地菠萝等农产品提供包装等服务,帮助农产 (略) 场,促进乡村振兴。占地面积3666.3m2,建筑面积2160m2,建设内容包括1条塑料筐生产线、 (略) 生产线,可生产塑料筐*个/年、 (略) *个/年。 | |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冷却塔定期排水循环冷却水回用于地面冲洗或厂区绿化。 (2)废气:熔融注塑废气与塑化发泡废气一同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设置减振垫,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 (4)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包装袋、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纸箱收集 (略) ,边角料暂存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循环水处理设备废过滤器更换时,由厂家带走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矿物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规定,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禁止类、限制类目录清单。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项目符合《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在《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补充目录》及《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二批)》禁止类别中。 | |
(1)与三区三线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 (略) 中原镇海榆东线137公里处(海口至三亚左侧), (略) 国土资源信息和测绘中心出具的三区三线示意图,项目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占用耕地保护目标、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为龙滚镇菠萝等农产品提供分拣、包装、中转等服务,可帮助农产 (略) 场,促进乡村振兴,项目属于《 (略) 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琼府[2022]8号)文件附件《开发边界外建设项目准入目录》中的(九)乡村振兴项目,因此,项目与“三区三线”是相符的。 (2)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 根据三区三线示意图,本项目未占用*域生态保护红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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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二级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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