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首都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核准京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的请示》(京首公文〔2023〕44号)、《关于申请核准京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招标方案的请示》(京首公文〔2023〕45号)收悉。为加快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 (略) 副中心过境交通影响,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京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京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
二、建设单位: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建设,由你公司代开展前期工作,完成特许经营招标后,中标社 (略) 作为建设单位。
三、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顺义区、平谷区,西起潮白河大桥,东至崔杏路,全长约26.5公里,维持现状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不变,将该段由双向四车道拓宽至双向六车道,改建现状互通立交4座、新建互通立交1座,改建分离式立交6座、新建分离式立交1座,改建通道桥5座、跨河桥7座、服务区1处,同步建设绿化、环保等配套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万元,全部通过特许经营公开招标解决。
五、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你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六、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4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 京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略) 首都 (略)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58P
采购细项 |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全部 | 1144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已完成 | |
设计 | 全部 | 3816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已完成 | |
施工 | 全部 | *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包含在特许经营招标中 | |
监理 | 全部 | 1734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全部 | 8185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包含在施工中 | |
重要材料 | 全部 | 65112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包含在施工中 | |
其他 | 无 | |||||
核准意见说明: 勘察、设计招标已经京发改(前期计划)〔2022〕13号核准完成,首发集团已按照公开委托招标方式完成相关工作。 |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