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东城区某部队的重点部位环境改造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重点部位环境改造。
二、需求概况
配合某装备项目建设,在设计及监理单位指导下,对我部某办公楼的重点部位进行环境装修翻新、强化隔音吸音、装配电磁屏蔽窗帘和激光阻断膜、部署智能音响和分区照明、新建新风系统、部署空调、重构强弱电排布、更新拓展消防设施等。
三、初步技术参数
据报名情况择机采用线下对接方式开展,线下对接的时间地点于意向公开期结束后1工作日统一邮件回复,有关材料不能拍照或带走。
四、预计采购方式和预算金额
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开展,预算金额约1050万元。
五、预计采购时间
2023年10月。
六、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3.具备国密*级或军密一级及以上资质条件。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5.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参与意向和意见反馈方式: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有意向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部,邮件主题为:重点部位环境改造+公司名称; (略) 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简要情况、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pdf格式),*@*63.com(邮箱)。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杨助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6日至10月6日。
八、其他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可通过线下对接、上述邮箱或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