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龙港 (略) :
你单位报来的《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丰宁路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项目代码2202-*-04-01-*)位于合浦县白沙镇铁山东港产业园内。丰宁路一期工程总长1746.848m,道路起点与现状龙腾路平交,终点与规划港湾路平交,控制红线为45m,双向六车道, (略) 主干路,设计速度为5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路径、布局等详见《报告表》)。
项目总投资16646.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29万元,约占总投资比例1.38%。
项目已于**日取得《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关于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关于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丰宁路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东港管复〔2022〕23号),在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商品混凝土和商品沥青,施工期要合理设置运输路线,落实遮盖、围挡、定期洒水抑尘、密闭运输、限速行驶、加强设备养护等设施和措施,降低扬尘及机械废气对周边的影响。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落实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机械冲洗或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靠民房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旱地施肥。
(三)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须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养护、设置围挡等措施最大程度地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落实施工期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弃土用于园区内其他同期建设项目的场地回填,无法回收的建筑垃圾按主管部门的要求运到指定的地方集中处理。
(五)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及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规范处置、达标排放,施工涉及区域及时做好绿化恢复维护,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六)项目运营期须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通过加强公路的维修保养、加强道路绿化及过往运输车辆管理、加强清扫及洒水,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
(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项目建设须按《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1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2本)、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2本),并按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报告。
六、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后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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