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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 (略) 2024年-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NY-GZ-2023-3716招 标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 安 徽 省 蚌 埠 市 固 镇 县 新 马 桥 镇1.招标条件
本 招 标 项 目 为 光 大 环 保 固 镇 有 限 公 司 2024 年 -2025 年 食 堂 食 材 配 送 服 务 采 购 , 项目 资 金 来 源 为 自 企 业 自 筹 , 项 目 业 主 为 光 大 环 保 固 镇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人 为 光 大 环 保 固镇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招 标 方 式 为 公 开 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 目 地 点 : 安 徽 省 蚌 埠 市 固 镇 县 铜 陵 现 代 产 业 园 丰 和 路 东 侧2.2 项 目 规 模 : 每 餐 用 餐 人 数 约 95 人 含 公 司 员 工 保 安 部 分 检 修 人 员 CEMS 维 保人 员 2.3 服 务 期 限 : 自 2024 年 2 月 10 日 起 止 2025 年 2 月 9 日 , * 方 每 天 8 点 之 前 将 次 日 所
需 食 材 清 单 发 给 * 方 (特 殊 或 应 急 情 况 可 电 话 通 知 ), 方 便 * 方 安 排 送 货 , 中 途 如 有 增 减 , *方 积 极 配 合 * 方 , 不 得 拒 绝 送 货 。2.4 招 标 范 围 : 本 招 标 项 目 划 分 为 1 个 包 组 , 本 次 招 标 范 围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本 招 标 项 目划 分 为 1 个 包 组 , 本 次 招 标 范 围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食 堂 食 材 粮 油 类 蔬 菜 类 水 产 类 猪 牛羊 肉 类 禽 蛋 类 调 料 类 其 他 等 食 材 的 供 货 及 服 务 , 详 见 内 容 报 名 后 下 载 招 标 文 件 可 见 。注 : 详 细 内 容 见 招 标 文 件 , 以 招 标 文 件 为 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 质 要 求 : 1 投 标 人 具 有 独 立 订 立 合 同 的 法 人 资 格 2 投 标 人 具 有 能 满 足 招 标 的 服 务 供 应 能 力 3 投 标 人 具 有 合 法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 和 食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 具 有 专 业 的 食 品 从 业 人 员 和
检 查 人 员 提 供 相 关 人 员 的 有 效 期 内 的 资 质 证 书 和 有 效 期 内 的 健 康 证 。3.2 财 务 要 求 :投 标 人 具 有 一 定 的 资 金 垫 付 能 力 , 银 行 资 信 记 录 和 财 务 状 况 良 好 , 不 得 处 于 被 责 令 停 业 财 产 被 接 管 或 冻 结 的 情 况 。3.3 业 绩 要 求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 投 标 人 至 少 具 有 1 个 食 堂 配 送 已 完 成 的 合 同 业 绩 ,需 是 政 府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国 营 企 业 或 50 人 以 上 规 模 企 业 需 提 供 合 同 , 并 具 有 履 行 合 同所 必 需 的 产 品 供 货 和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必 须 满 足 国 家 有 关 安 全 环 保 等 强 制 性 法 规 标 准 的 要求 。 业 绩 证 明 文 件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合 同 首 页 服 务 范 围 合 同 双 方 盖 章 的 签 署 页 ,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提 供 以 上 合 同 业 绩 清 单 。3.4 信 誉 要 求 : 1 未 被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http://** 列 为 严 重 失 信 主 体 名 单 2 未 被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http://** 列 为 严 重 违法 失 信 名 单 3 投 标 人 及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在 投 标 期 间 内 未 被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 列 为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或 限 制 消 费 名 单 4 未 被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http://** 收 录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失 信 案 件 5 未 被 中 国 光 大 环 境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或 其 下 属 公 司 列 为 黑 名 单 的
6 投 标 期 间 未 被 招 标 人 或 其 上 级 管 理 公 司 列 为 不 合 格 供 应 商 名 单 的 。3.5 其 他 要 求 : 1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2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参 加 同 一 包 组 投 标 或 者 未 划 分 包 组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投 标 3 以 上 要 求 投 标 人 必 须 同 时 满 足 , 所 有 资 质 文 件 必 须 真 实 , 且 与 投 标 人 主 体 一 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 满 足 本 公 告 规 定 的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并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请 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前 , 在 光 大 环 境 招 标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http://** 注 册 , 下 载 光 大 环 境 投 标 管 家 报 名 参 与 本 次 招 标 。4.2 本 招 标 项 目 收 取 平 台 服 务 费 , 通 过 投 标 管 家 报 名 时 扫 码 支 付 , 具 体 金 额 以 扫 码 提 示为 准 , 售 后 不 退 。 平 台 服 务 费 仅 提 供 电 子 发 票 , 不 再 提 供 其 他 任 何 形 式 的 发 票 。
4.3 投 标 人 缴 费 完 毕 即 为 报 名 成 功 , 可 在 光 大 环 境 投 标 管 家 下 载 招 标 文 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为 2023 年 11 月 14 日 09 时 30分 北 京 时 间 。5.2 递 交 方 式 :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日 期 前 , 各 潜 在 投 标 人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 在 光 大 环 境投 标 管 家 完 成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加 密 上 传 工 作 。5.3 逾 期 上 传 的 投 标 文 件 , 招 标 人 不 予 受 理 。5.4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前 须 在 光 大 环 境 招 标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注 册 并 办 理 CA 数 字 证 书 后 ,
方 能 进 行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和 开 标 。 供 应 商 未 成 功 注 册 并 办 理 CA 数 字 证 书 导 致 无 法 递 交 和 开 标的 , 责 任 自 负 。5.5 光 大 环 境 电 子 招 投 标 CA 数 字 证 书 电 子 签 章 办 理 指 南 : http://**。6.开标时间及地点6.1 开 标 时 间 : 2023 年 11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北 京 时 间 。6.2 开 标 地 点 : 通 过 光 大 环 境 招 标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投 标 管 家 线 上 开 标 若 有 变 化另 行 通 知 。
6.3 投 标 文 件 将 在 开 标 时 间 , 通 过 光 大 环 境 招 标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集 中 解 密 。 开 标 结 果通 过 投 标 管 家 向 所 有 投 标 人 公 布 投 标 人 须 于 规 定 时 间 内 在 投 标 管 家 完 成 开 标 结 果 确 认 , 逾期 未 确 认 的 视 为 已 确 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 光 大 环境 招 标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http://** 上 公 开 发 布 , 其 他 媒 介 转 发无 效 。8.监督邮箱及电话
cgtscebehttp://**, 0755-*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 : 光 大 环 保 能 源 固 镇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安 徽 省 蚌 埠 固 镇 县 新 马 桥 镇 铜 陵 现 代 产 业 园 丰 和 路 东 侧联 系 人 : 毛 潇 尹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maoxiaoyincebehttp://**10.其他
10.1 招 标 文 件 答 疑 补 遗 文 件 一 经 在 光 大 环 境 招 标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发 布 , 视 为 已 发放 给 所 有 投 标 人 发 布 时 间 即 为 发 出 时 间 。 投 标 人 应 随 时 关 注 光 大 环 境 招 标 采 购 电 子 交 易平 台 发 布 的 招 标 文 件 变 更 公 告 答 疑 补 遗 文 件 等 信 息 , 并 及 时 登 * 投 标 管 家 下 载 最 新 文 件及 资 料 , 否 则 所 造 成 的 一 切 后 果 由 投 标 人 自 行 承 担 。10.2 未 在 公 告 指 定 媒 介 /网 站 /平 台 上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 其 投 标 文 件 将 被 拒 收 。10.3 投 标 管 家 及 操 作 手 册 下 载 地 址 : http://**, 投 标 技 术 支 持 热 线 : 400-0809-508 400-0666-060。
招 标 人 主 要 负 责 人 项 目 负 责 人 : 沙 俊 刚 签 字 招 标 人 : 光 大 环 保 能 源 固 镇 有 限 公 司 盖 章 2023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