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巴县先后遭受多轮暴雨洪涝灾害,造成部分农村居民房屋受损。为保障受灾群众权益,该县将受灾群众住房修缮重建工作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措施,全面落实政策资金,迅速有力推进倒损房屋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夯实责任早安排。镇巴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灾后民房重建工作,及时制定《镇巴县农村受灾房屋安全保障实施方案》,成立县农村受灾房屋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落细工作措施。住建局牵头,发改局、应急管理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等相关行业部门配合,制定《镇巴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全力保障受灾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扎实推进。
明确程序严审核。县住建部门科学制定重建方案,坚持以各镇(办)核定上报的因灾倒损住房需重建和维修数据,认真摸底排查,组织技术专家逐户进行鉴定,对重建和维修对象精准认定,严格申报标准、申报和审查程序,坚持建立一户一档,公开公示,完善灾后重建全过程管理。经过排查,全县确定重建户160户、维修加固户183户。
分类施策强支撑。县财政将县应急重建资金、住建危房改造资金、自然资源避险搬迁资金、红十字会接受的社会捐赠资金以及政策性农房保险赔付资金有效整合,明确“1456”资金补助标准,即维修加固户均补助1万元、对受灾户在村组安全地带分散重建房每户补助4万元,对集镇安置点购房每户补助5万元,对在县城购买商品房每户补助6万元,有力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开展重建工作。
健全机制抓落实。全县各镇(办)、各行业部门坚持把农村灾后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作为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健全抓农村灾后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机制,落实灾后恢复重建主体责任,跟踪重建过程、掌握重建进度、解决重建困难、倒排恢复重建工期,加快推进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按期全面完成重建维修。
重点督查推进度。坚持灾后住房恢复重建进度周报告制度,加强现场督促检查,实地指导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高救灾救助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施工建设质量管理,严格要求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充分保障建设质量安全。按照建好一户,验收一户的原则,对重建房屋和一般损坏维修加固房屋,进行实地验收,确保重建住房建设质量达到标准。截至目前,重建户160户,竣工143户,竣工率为89.4%;维修加固183户,竣工182户,竣工率为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