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略) 乌 (略) 乌 (略) 建设指挥部于2022年7月7日委托中环联新(北京) (略) 承担“精河至阿拉山口增建二线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充分了解拟建工程沿线社会各界对该工程建设的意见,做好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拟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示,向公众公开本工程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精河至阿拉山口增建二线工程变更环影响评价
项目地点:精河县、 (略) 、 (略) 。
项目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要:该工程东 (略) ,南 (略) ,西出阿拉山口至哈萨克斯坦。本工程将精河至阿拉山口段按速度目标值160km/h进行提速改造同时增建二线,阿拉山口站同步新增综合查验T场、对换装场换装二区、集装箱换装场进行能力提升改造。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乌 (略) 乌 (略) 建设指挥部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 (略) 铁路局23街40栋房屋1至4层
建设单位联系人:赵有喜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中环联新(北京) (略)
环评单位地址: (略) 朝阳区曙光 (略) 1号楼25层2905
环评单位联系人:付正军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您对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乌 (略)
乌 (略) 建设指挥部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