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 (略) 委关于深入开展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部署,进一步厘清区、乡镇(街道)职责关系,规范属地责任事项,切实为基层减负,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略) 委编办《关于转发省委编办<关于印发山西省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指导目录的通知>的通知》(并编办字〔2023〕107号)精神,制定了《 (略) 小店区区、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照单履职。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是落实党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内在要求,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具体措施。统筹加强《 (略) 小店区区、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和《 (略) 小店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 (略) 小店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区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筹备组要严格按照《 (略) 小店区区、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所列职责分工、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抓好执行和落实,强化依法规范属地管理的理念,自觉运用清单,严格照单履职。
二、规范动态调整。要健全完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省、市级以上政策文件调整以及基层工作实际等及时调整完善清单内容。要严格规范清单动态调整程序,确需调整的,由有关区直部门或乡镇(街道)、筹备组向区委编办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调整的具体事项、内容、主要依据和理由,按清单编制审定程序调整实施。
三、严格事项准入。严格清单外事项准入,各职能部门不得以部门、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专项机制工作专班等名义擅自将已明确由本部门承担的职责任务交由乡镇(街道)、筹备组办理,确保《 (略) 小店区区、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的刚性约束,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四、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属地责任事项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区级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工作运行不畅、推诿扯皮等问题。健全完善追责问责机制,将清单作为责任界定的重要依据,依法依纪依规依单问责。不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真正实现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
(略) 小店区委办公室 (略) 小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
(略) 小店区区、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