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新埭镇牌楼圩区整治工程项目I标段 | |
补充公告内容 | 1、 招标文件P7页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一、企业中第4条修改为“投标人(牵头单位)自2021年 7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 单个施工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类似水利工程【含水闸(单闸或闸站或节制闸或泵站)及堤防3km及以上】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2、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推迟至2024 年12月13日9时00分,招标文件中涉及条款均作相应修改。 3、 投标人需要提供的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时间由2024年12月2日修改为2024年12月9日,招标文件中涉及条款均作相应修改。 |
招标人 | (略) (略) 联系电话:0573-* |
招标代 理机构 | (略) (略) 联系电话:0573-* |
发布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