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2022年3月25日至4月25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新疆维吾 (略) 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6月1日反馈了督察报告。巴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力推动涉巴州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截至2024年6月底,巴州1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11项,剩余4项整改任务均按照序时进度推进;转办巴州130件信访事项办结128件,阶段性办结2件。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督察整改的政治责任
巴州党委、政府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督察整改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的有力抓手,作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扎实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2024年以来,自治州多次召开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2次,研究分析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整改推 (略) 、部门约谈2次,督促问题加快整改。自治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并赴现场调研,有力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二、健全整改机制,推动督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一)编制整改方案。州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对 (略) 整改方案内容,主动认领、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研究制定《自治州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 (略) 线图。 (略) 、各部门均结合实际,制 (略) 、本部门整改方案,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巴州整改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自治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自治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督导检查办法》等4个配套制度和办法,确保科学、规范、有序推进督察整改。严格落实清单化调度管理,对照方案各项内容要求,严控时间节点,每月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全口径清单调度,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全面梳理整改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截止2024年6月底形成清单化调度报告6份。对重点问题开展专项调度,下发专项调度函2份,形成专题报告2份。
三、强化督查督办,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严格督导检查。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一体推进,由州党委、政府副秘书长带队,组成2个督导小组,实 (略) 、各相关部门整改落实情况和信访事项办理情况。2024年以来开展督导检查2轮次,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反馈,跟踪督办存在问题,下发提醒函、督办函12份,集体约谈2次,加快督促问题落实。对已完成整改任务及信访事项不定期开展“回头看”,截止2024年6月底已开展现场抽查10次,下发通报1份。
(二)强化结果运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机制,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县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完善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将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 (略) 。对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开 (略) 理,给 (略) 分2人,“第一种形态”处置2人。
四、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整改实效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深入人心。着力强化生态文明意识,始终坚持把学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
(三)完成占用牧草地问题整治。全面排查已实施的国土整治项目,未发现以国土整治为名,开垦天然牧草地的情况。且末县2022年新增县直属地补充耕地项目占用人工牧草地问题已按要求整改。依据国土“三调”成果举一反三开展自查,不存在规避分级审批、化整为零审批草原等行为。
(四)河湖基本生态流量得到保障。积极开展辖域内拦河式水库生态流量(水量)下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生态流量下泄调查,制定具体下泄流量。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水利枢纽泄放设施及监控设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下泄量。2024年1-6月,巴州拦河式水利枢纽总下泄生态水量#万立方米。
(五)历史遗留含油污泥、废弃磺化泥浆整治到位。完成油田历史含油污泥排查,建立台账,参照《关于印发< (略) 污油坑(池)场地治理环境验收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要求, (略) 置方案。中 (略) 、 (略) 巴州境内历史遗留含油污泥已于2023年底前全部完成 (略) 置。
(六)科学调度保障生态用水。编制完成《博斯腾湖生态水位(水量)目标制定与保障方案》,实施博斯腾湖生态补水。编制完成《开都河、黄水沟、清水河2023年生态调(输)水联合调度实施方案》并实施。积极谋划、多方论证,编制完成《开都河第一枢纽北岸干渠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列入《 (略) 建设规划》。
五、紧盯突出问题,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水资源费定期检查通报机制,完成2022年、2023年水资源费征收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新疆维吾 (略) 农业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修 (略) 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制度,并将农业水价综合 (略) 绩效评价制度。
(二)加快实施高效节水农田建设。持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补齐农田节水短板。2022年-2023年需补建的34.#亩高效节水任务已全部完成建设,正在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多元化筹措资金开展高效节水建设,通过社会自筹资金完成高效节水建设项目3.#亩。
(三)加快推进中水回用项目建设。对库尔勒经济技 (略) 企业开展3轮次摸排,形成《库尔勒经济技 (略) 再生水利用分析报告成果总结》。编制《库尔勒经济技 (略) 再生水回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完成立项工作。4月17日完成特许经营权公开招投标工作,6月27日完成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投标,8月初开工建设。先后投入#元,修建完成中水管道13.37公里。认真研究中水成本补偿和价格激励政策,广泛征 (略) 相关部门、企业意见,编制完成库尔勒经济技 (略) 再生水管理和利用工作方案初稿。
六、补齐短板弱项,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一)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严格落实用水统计填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实地用水统计审查,将用水数据核查内容纳入年底绩效考核。依法依规推动一级取水口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完成全州一级取水口计量设施安装,持续开展机电井计量设施建设情况监督管理,加强日常运维管护,确保机电井计量设施正常运行,井电双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落实钢铁去产能工作。严格工业企业无组织粉尘治理,按照整改方案对以铸造名义建成的1座588立方米炼钢用生铁高炉完成设备功能性拆除。完成自 (略) 内涉气重点行业及工业企业堆场、料场等所有涉及无组织排放情况摸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并制定“一企一策”,督促问题整改完成,持续巩固工作成果。
(三)持续推进信访问题整改。认真落实《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信访举报办理核查办法》,对阶段性办结信访事项建立问题清单,定期调度,实地督导;对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信访事项整改工作“回头看”,2024年以来,现场核查12次。
下一步,巴州党委、政府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胸怀“国之大者”, (略) 意识,以更高要求、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美丽巴州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