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将安岳县文化小学等1个单位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表。
附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公示名单
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6日
附表: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公示名单 | |||||||||
公告单位: 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负责人:王明清 时间:2024.7.26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代码 | 建设单位名称 | 项目建设依据 | 项目拟选位置 | 拟用地面积(平方米(含各地类明细) | 拟建社规模 | 证书号 | 发证日期 |
1 | 安岳县文化小学新建食堂工程 | 2407-*-04-01-* | 安岳县文化小学 | 安岳县投资项目决策专题会、安财教(2024)141号文件 | 文化镇白坪村1组 | 3938.54 | 用字第*号 | 2024.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