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伟区关于2024年 3月27日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项目1个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1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略) 年产*m3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
| (略) 宏伟区
| (略) (略)
|
辽宁佰益 (略)
| 本项 (略) 宏伟区兰家镇石灰窑子村寇家沟,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一条年产*m3商品混凝土的生产线及配套设备。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 | 一、建设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施工期和运营期提出的有关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及土壤等污染物防治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制定环境管理工作制度,按照环境管理要求、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及监测计划开展工作,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安全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要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环境应急管理制度,确保事故状态下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 四、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对你单位重点环保设施除尘器进行设计、并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定期做好环保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五、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本项目不涉及废水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运营期仅涉及生产废气,搅拌机进料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本项目不涉及废气总量控制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