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古 (略)
洛阳绿色铸造产业园新建项目110kV输变电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宜环审〔2024〕55号
洛阳古 (略) :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9M7RUP03)委托洛阳 (略) 编制的《洛阳古 (略) 洛阳绿色铸造产业园新建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该项目《报告表》结论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结合我县环 (略) 特点,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 (略) 宜阳县锦屏镇境内,主要工程内容包括:(1)新建一座110千伏变电站,站址位于宜阳县锦 (略) 以北, (略) 以西, (略) 以东,洛阳古 (略) 洛阳绿色铸造产 (略) 内,电压等级为110千伏,主变容量为2×50兆伏安,本期1×50MVA兆伏安,主变压器采用户外布置。
(2)此变压站新建2回11 (略) ,一 (略) 220kV召伯变,一回备用(预 (略) 110kV后庄变),线路长0.163km,其 (略) 长0.073km, (略) 长0.09km。
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投资比例1.625%。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重点要求如下: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的破坏。施工垃圾、弃渣和污水应集中、 (略) 置;要采取洒水、隔离等措施,防止扬尘、噪声污染环境。项目建成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植被和使用功能,防止水土流失。
(二)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等环保措施,确保变 (略) 周围环境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应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伏/米、工频磁感应强度100微特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环境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限值要求。
(三)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应按《报告表》中措施要求及国家标准规定建设标准化贮存场所, (略) 置。
四、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六、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并落实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得 (略) 理。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五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或者已开工建设发生重大变更的,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八、 (略) (略) 宜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进行现场监察,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2024年12月19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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