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拍挂类型 | 拍卖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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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东省(肇庆)大型产业集聚区(四会大沙市管起步区)DS07-02-02-B地块,东进大道南侧地段 |
公告性质 | 交易公告 |
供应方式 | 招拍挂出让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略) |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肇公易土告字[2024]19号
经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 (略) (略) (略) 上拍卖方式出让2宗地块(标准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要求
交易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 面积 (㎡) | 容积率 | 出让 年限(年) | 起叫价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万元) |
* | 广东省(肇庆)大型产业集聚区(四会大沙市管起步区)DS07-02-02-B地块,东进大道南侧地段 | 工业用地 | 7805.87 | ≥2.0 | 50 | *元(含定金,以成交价的20%计算) | 118 | 10 |
* | 广东省(肇庆)大型产业集聚区(鼎湖莲花— (略) 管起步区)*-15-C地块,长兴大道西侧地段 | 工业用地 | *.92 | ≥2.0 | 50 | *元(含定金,以成交价的20%计算) | 276 | 10 |
(一)本次拍卖的两宗地建设项目的能耗标准按“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准煤/万元)≤0.677”执行;
(二)本次拍卖的两宗地建设项目环境指标须按照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发展规划局制定的地块环境指标汇总表执行;
(三)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地的总价款,包括受让土地的出让金,但不包括契税、印花税。
(四)出让价款及契税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天内一次性付清,竞得者所交的竞买保证金可充抵定金及宗地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
(五)确定竞得人后, (略) 上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须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则竞买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一)中华 (略) 、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外,均可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二)竞买 (略) 范围内设立具 (略) (略) 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竞买申请人 (略) (略) ,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 (略) (略) 开发建设该地块, (略) 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如三个月内未达到以上条件,则成交作废,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交易编号为*的竞买人拟建设项目须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元/亩且固定资产投资额7亿元以上,投资强度≥*元/亩,年产值≥*元/亩,年创税≥*元/亩。
交易编号为*的竞买人拟建设项目须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元/亩且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以上,投资强度≥*元/亩,年产值≥*元/亩,年创税≥*元/亩。
本次拍卖的两宗地块 (略) 上竞得土地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时须提交竞得人与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签订的《宗地监管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17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五、交易编号为* (略) 上拍卖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10时30分,交易编号为* (略) 上拍卖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11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广 (略) 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有意参与竞买者应登录广 (略) 中的(新系统) (略) 公共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portal/#/*/index)进行,按规定的操作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出让地块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 (略) 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受 (略) 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可登录广 (略) 浏览及下载。
(六)竞买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 (略) 自然资源局提出,交易相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
七、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广 (略) 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八、联系方式
(一)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24号
联系人:梁小姐、彭小姐
联系电话:0758-*
(二)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8-*
(略) (略)
2024年4月2日
交易文件22.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