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 | 项目名称 | 天健创业大厦三层317、318、319、321号房公开招租 |
起始日期 | 2024年12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1月02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略) (略) (略) 天健创业大厦 |
面积/数量 | 675.81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出租期 | 3年 |
报价有效期 | 120日 | 免租期 | 2个月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92元/平方米/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康复医疗机构) | ||
履约条件 | 1.招租时招租面积以招租公告为准。请竞价人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和了解招租房屋之现状。竞价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 2.本项公开招租物业为整体打包项目,不拆分招租。竞价人中选后,不得要求减退承租面积,不得转租、分租。 3.承租人应按招租人移交时的现状接收物业,除房屋主体结构外,需要进一步进行修缮或开展二次装修工程的,均由承租人负责(包括相关费用的支出),承租人自行开展的室内二次装修工程需经招租人审批,并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4.在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不得擅自更改事先已提交的承租物业用途规划、不得发生转让、转租或分租。如承租人未按双方约定擅自改变物业用途的,合同自动解除,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如竞价人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如已中选的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 (1)在本项目之前曾发生过物业租赁期间存在转租、分租行为的; (2)在本项目之前的物业租赁期间存在累计欠租两个月租金及以上的; (3)租赁物业到期后仍违法占用物业的。 6.若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终止,承租人必须在合同终止后的五日内将该房屋腾空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承租人对二次自行装修及相关经营损失等无权要求任何赔偿;逾期按双倍租金收取违约金。 7.承租人需购买承租物业的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承租人自行承担在升级改造施工期间涉及的所有安全责任,承租人应积极配合招租人(含招租人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开展的安全管理及物业管理工作。 8.租赁期限未满两年而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招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合同约定的免租期限归于无效,承租方应向招租人补交免租期的租金。 9.承租人承租期间需自行另外加装电梯,不得使用原大厦内部电梯。 10.承租人累计拖欠水电费超过水电费押金,招租人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1.承租人承诺每月5日前交付当月租金,承租方累计拖欠租金超过2个月,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2.物业移交方式,空置的物业由招租人直接移交承租方,租期3年;使用中的物业待租期自然截止移交或招租人提前移交,由招租人与承租人另签订租赁补充协议约定,其租赁补充协议的租期截止日与主合同截止日一致。补充协议的租金单价及租金单价递增与主合同一致。 13.除有严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条文外,承租人必须遵守《房屋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所有约定条款;否则招租人将不予签订或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网上注册: 竞价人报名前需登录http://**注册(如已完成注册请忽略) 二、获取文件 方法一:联系交易机构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发出招租文件。 蔡名龙*、张艺龄*; 邮箱:*@*q.com 方法二:登录http://**搜索对应项目进行登记,待工作人员发出招租文件。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元 | 物业管理费 | 人民币*/㎡/月 |
空调费 | 无 | 其他 | 无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如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仍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公开招租无报名者,经原决策机构批准,可按不低于招租底价90%的价格重新公开招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竞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 (略) 除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并合法运营的单位或组织; 2、竞价人须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须含诊疗科目:康复医学科); 3、竞价人须承诺无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由招租人核实)。 4、竞价人须承诺已查阅招租资产的公告内容和对招租资产进行现场勘查,并就招租资产进行过尽职调查,充分了解招租资产的现状(含瑕疵)等相关内容,自愿按招租资产现状参与公开招租,并保证在成为该资产的最终承租方后,不对招租资产提出异议。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提供主体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打印件,均加盖公章; 2、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第2点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第3、4点的承诺并加盖公章;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02日 17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 (略) | 地址 | (略) (略) 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 (略) 总部大楼)21楼 |
联系人 | 蔡名龙、张艺龄 | 联系方式 | *、*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略) (略) | ||
地址 | (略) (略) 沙河街道 (略) (略) 天健科技大厦B座塔楼1311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93,262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1月02日 17时00分00秒 |
其他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http://** | ||
特殊事项说明 |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国资委【2020】132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 (略) )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