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湖 (略) 定于2024年10月16日14时30分 (略) 6楼(溇水大道88号)公开举行拍卖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竞买保证金
标的一、鹤峰县殡葬服务中心食堂三年租赁经营权(二次),参考价*/年,整体拍卖,竞买保证金60,000元;
标的二、鹤 (略) 处置走马林场原木一批,单价形式整体拍卖,竞买保证金99,200元;
标的三、恩施州 (略) (略) 处置车辆一台,参考价4,550元,整体拍卖,竞买保证金1,500元。
拍卖标的清单详见鹤峰 (略) 网和《拍卖文件》。
二、竞买保证金交纳
竞买保证金须于2024年10月14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
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户 名:湖 (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沙湖支行
账 号:*7909
三、报名须知
竞买人为个人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竞买须携带营业执照或证明其依法设立的证照并提交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人须按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凭银 (略) 工作人员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拍卖文件》。
集中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12时30分至2024年10月16日14时
四、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止可自行前往现场查勘。
展示地点详 (略) 网和《拍卖文件》中的拍卖清单。
五、重点提示
1.标的一招租期为三年(自签订协议之日起),租金按年一次性支付(协议签订时)。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允许和批准,不得将资产转让、转租、分包或抵押贷款。
2.标的二如因买受人逾期拖运导致标的物腐烂所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现场检尺后,视为标的物已经移交买受人,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保管责任,标的物损失灭失的风险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检尺标准为足双尺测量,服务费 5 元/立方米由受买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必须加强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如因买受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按照相关法 (略) 理。买受人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一切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标的三车辆因使用年限、停放时间较长或自身车况原因,可能存在蓄电池缺(无)电、车窗升降异常、配件损坏或缺失、油箱缺(无)油、不能正常启动、锈蚀等情况,买受人竞拍前应充分考虑上述风险情形。拍卖成交提车时遇到上述情况,全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需维修的,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车辆过户所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黄经理:*(拍卖公司) 申先生:*(标的一委托方)
张先生:*(标的二委托方) 彭先生:*(标的三委托方)
???????????????????????????????????????????????????????????????????????????????????????湖 (略)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