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 (略) 关于开展岩溶地区第四次石漠化调查工作的通知》(林沙发〔2021〕 (略) )、《 (略) 关于开展贵州省岩溶地区第四次石漠化调查工作的通知》(黔林石发〔2021〕 (略) )要求。由于时间紧,技术要求较高,专业性较强,为确保玉屏县岩溶地区第四次石漠化调查(以下简称“石漠化调查”)工作有序开展,2021年10月 (略) 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遴选玉屏侗族自治县岩溶地区第四次石漠化调查第三方调查服务单位, (略) 会购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内容及工作成果
(一)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范围涉及全县8个乡(镇、街道)的石漠化土地,面积 *** .4公顷。
(二)调查内容
岩溶地区第四次石漠化调查的内容严格按照《岩溶地区石漠化调查技术规定》(2021年修订)的要求进行,其内容主要有:
1、石漠化土地现状。指调查县内石漠化土地状况、程度、面积和分布现状。
2、石漠化土地动态变化。指调查间隔期内石漠化土地动态变化情况及其变化原因。
3、石漠化土地演变评价。指调查县域内石漠化演变情况及其演变原因。
4、土地利用状况。指调查县内各土地利用类型的现状和动态变化,以及引起其变化的原因。
5、植被状况。指调查县内植被类型、植物盖度级、植被生长状况等林草植被现状及其变化情况。
6、土壤状况。指调查县内的岩溶地貌、母岩、基岩裸露度、土层厚度、土壤质地等立地条件情况。
7、治理状况。指对调查县内已采取的治理措施的成效进行调查分析,对未采取治理措施的提出相应建议。
(三)工作成果
在调查工作结束后,第三方调查服务单位在2021年11月底前提交以下调查成果材料:
1、图斑特征点数据库、照片电子文档一份。
2、石漠化调查成果图斑数据库一份。
3、调查成果统计表Excel格式电子文档一份。
4、岩溶县土地利用情况、石漠化治理情况、 (略) 会经济情况调查数据Excel格式电子文档一份。
5、调查报告电子文档一份。
6、调查质量自查报告一式二份及其Word文档一份。
7、调查工作总结报告一式二份及其Word文档一份。
2021年12月底前汇总得出县级初步调查成果数据、县级成果报告编写、上报工作。
二、遴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丰富的相关经验和良好的业绩;
(三)具有林业项目规划、设计、监测等方面及相关 *** 级以上资质。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人的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7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
玉屏侗族 (略) 三楼304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军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玉屏侗族 (略) (略)
玉屏侗族 (略)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