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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发展和以革委员会文件
怀发改社会〔2024〕4号
关于怀化 (略) 隆平实训大楼建设
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
怀化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怀化 (略) 隆平实训大楼建
设项目概算批复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2023年12月22日,我委以怀发改社会〔2023]24
号文件批复了怀化职业技术学院隆平实训大楼建设项目可行
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2312-*-04-01-*),批复的
估算总投资为9989.*元。根据项目单位的申请、市重点建
设项目事务中心对该项目出具的《概算评审意见》、浙江中浙
(略) 出具的该项目《概算审核报告》,核定怀化
(略) 隆平实训大楼建设项目投资概算为9950.*元
1
(具体见附件),比估算总投资减少39.*元。
二、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我委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
概算、怀化国际*港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局《 (略) 隆平实训大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怀经建
初〔2024]1号)等文件组织项目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
容、扩大投资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确保项目
建设内容与可研批复保持一致、实际投资控制在概算以内。确
需调整且将会突破概算总投资的,须事前向我委申报,未经批
准,不得擅自调整实施。对主要因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设内容、
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建设方案和管理不善等主
观原因造成超概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追责处理后,再按程序
办理调概手续。
三、请项目单位、代建单位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项目
概算总投资。如因代建单位自身管理原因造成超概的,按现行
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并将该单位列入湖南 (略) “黑
名单”,依法限制其参与代建活动,同时由代建单位赔付相应
超概投资。
四、请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向我委报送该项目建
设概算执行情况。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现场核查或委托现场
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概算总投资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
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适时组织项目后评价或绩效评价。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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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怀化职业技术学院隆平实训大楼建设项目概算总投
资汇总表
和
怀发改员会
2024年4月8
日
抄送: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统计局、市审计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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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怀化职业技术学院隆平实训大楼建设项目
概算总投资汇总表
批复金额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万元)
备注
概算总投资
9950.47
一
工程费用
8404.06
1
怀化 (略) 隆平实训大楼
m2
*.54
7169.61
2
配套设备工程
项
3
571.75
3
室外附属
项
662.70
三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944.01
三
预备费
467.40
1
基本预备费
467.40
四
建设期利息
135.00
4-